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58 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第03章
希伯來書 — 第 3 章

希伯來書 3:1

來 3:1。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承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空白聖經》(The Blank Bible)評論:

兩者都是提到的預言,使者和大祭司,因為作者要表明,作為使者,基督優於摩西;作為大祭司,祂優於亞倫。祂被稱為使者,是因為祂帶著完全的委任從上帝而來,處理祂所要進行的重要事務,使者(apostle)意為「受差遣者」。


希伯來書 3:2–3

來 3:2-3。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他比摩西算了更配多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

在《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End for Which God Created the World)中,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說,這裡的「榮耀」源自「尊榮」:

再者,聖經中應用於上帝的「榮耀」(glory)一詞,意味著對上帝卓越性的觀看或認識。榮耀的展示是為了觀看者的視角。榮耀的彰顯、光輝的流溢或放射,與眼睛有關。光或亮度是一種與視覺感官有關的品質:我們藉著光看見發光體。而在聖經中,知識常以光來表達。「榮耀」一詞在聖經中經常表示或暗示尊榮(honor),任何人只要看一眼索引就能很快發現。但尊榮意味著對擁有尊榮者的尊嚴與卓越性的認識。當應用於上帝時,這點常被「榮耀」一詞特別強調。民 14:21,「然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即遍地都要看見我所作的關於我完全聖潔與恨惡罪惡的彰顯,從而看見我無限的卓越。這從上下文可以看出來。同樣,結 39:21-23,「我必在列國中顯我的榮耀,列國人就必看見我所施行的審判與我加在他們身上的手。這樣,以色列家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是因他們的罪孽。」顯然,在許多我們讀到上帝榮耀祂自己,或祂被榮耀的地方,直接意圖之一就是彰顯或使人認識祂神聖的偉大與卓越。

在《領受聖餐的資格》(Qualifications for Communion)中,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引用這段經文,表明新約的「房屋」就是教會,等同於 結 44:6-9 中的聖殿,那裡是不准「心未受割禮」的人進入的:

但我們都知道,新約中上帝的房屋就是祂的教會。來 3:3,「他比摩西算了更配多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第 6 節,「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提後 2:20,「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提前 3:15,「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弗 2:20;弗 2:21,「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林前 3:9,「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第 16 節,「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嗎?」彼前 2:5,「你們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 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來 10: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以西結的聖殿無疑就是預言中彌賽亞將要建造的那一座。亞 6:12;亞 6:13,「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而基督所建造的殿是什麼,使徒告訴了我們,來 3:3;來 3:6。


希伯來書 3:4

來 3:4。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是神。

《空白聖經》(The Blank Bible)評論:

藉此他論證說,摩西不是這房屋的建造者,因為他是一個人,而這房屋不是人所建造的那種房屋,只有那位建造萬物者才是這房屋的建造者。


希伯來書 3:5

來 3:5。摩西為神的全家盡忠,不過是僕人,證明將來要傳說的事;

《空白聖經》(The Blank Bible)強調了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經常強調的一個特點:

[證明將來要傳說的事] 摩西所說和所做的一切,事實上貫穿了我們在舊約中所記載的整個摩西律法時代,主要是為了證明將來要傳說的事,以引入基督將要啟示的福音。


希伯來書 3:6

來 3:6。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希伯來書 3:6 至 4:11。參見第 339 條:

[339] 來 3:6-8 至 4:11。「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所以,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使徒在這裡假設,當詩人在這裡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時,這就等於說:「雖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雖然他們的日子早已過去,但你們要聽祂的話,不要在你們今日的日子裡硬著心,要確保在你們的日子持續期間,絕不硬著心;因為如果你們不硬著心,就有一種上帝的安息,你們可以像他們一樣進入;但如果你們繼續硬著心,你們的日子很快就會像他們的一樣過去。」這種解釋的前半部分,即詩人通過「今日」這個表達,指的是在他們的日子過去很久之後,你們現在所擁有的這個日子,這由 來 4:7 明顯可見;而後半部分,即他指的是,要謹慎在你們的日子裡任何時候都不要硬著心,這顯然是因為在第 8 節中,這些話被作為堅持到底的動機提出。使徒在第 11、12 節,以及第 14、15 節中引入這些話的方式,以及使徒對這些話的意譯或註釋,即「趁著還有今日」(第 13 節),以及「既說今日」(第 15 節),這與「在日子持續期間」是同一回事,這使得這一點更加明顯。

從詩人勸勉我們在以色列人的屍首倒在曠野、因而未能進入上帝的安息之後這麼久,以及在其他人信了進入約書亞帶領他們進入的暫時安息之後這麼久,仍然要聽上帝的話;使徒想要論證的是,上帝的子民仍然存留著另一個安息,可以進入。正如上帝在曠野談到以色列人時所說的,彷彿上帝的安息仍然可以進入,儘管在那之前許多時代就已經有了上帝的安息,即上帝在創造的第七日所享受的安息,從創造之工中歇息,這被區分為上帝的安息或安息日;但對於那些相信的人來說,當時仍然存留著上帝的另一個安息,即基督在埃及奴役之後進入迦南的安息,以及祂將祂的子民從埃及救贖出來,這隱含在祂在忿怒中起誓說那些不信的人不得進入安息之中。因此,除了上帝從那次救贖中歇息之外,仍然存留著另一個安息,這隱含在詩人身上,當他在這麼久之後談到曠野中不信的人未能進入那個安息時,他仍然勸勉並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他們一樣」;這意味著我們即使在現在聽從也不會徒勞,如果我們聽從,我們仍然會進入上帝的安息,即基督在世上經歷了巨大的奴役並完成了救贖之工後,在天上所進入的安息。由此可以理解使徒在下一章第 3-11 節中推理的力量。

這節經文在與北安普頓第一次大覺醒相關的《稱義》(Justification)系列中被引用。

而這種在信心中的堅持到底對於救贖是必要的,不僅僅是作為「沒有它就不行」(sine qua non),或作為救贖的一種普遍伴隨物,而是由於這種影響和依賴關係,這似乎在許多聖經經文中顯而易見;我想提兩三處:來 3:6,「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第 14 節:「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份了。」來 6:12,「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羅 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正如與最終稱義的相稱性取決於信心中的堅持到底,以及最初的行為一樣,通常在良心中稱義的彰顯,更多地來自於後來的行為,而非最初的行為。而信心最初的行為在這件事上所具有的獨特關聯,似乎只是偶然的差異,源於時間的環境,即它在時間順序上是第一位的,而不是源於上帝對它有任何特殊的尊重,或它在我們救贖的事上具有任何特殊性質的影響。

真正宗教情感的標誌之一是對福音真理的確信,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認為 來 3:6 表明了這一點:

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對福音事物的真理有這種確信,這從聖經中顯而易見。我將從許多經文中提到幾處……「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來 3:6)。「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 11:1):連同整章經文。

來 3:6 在《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中也被提及,用以教導「普遍的順服」。

3. 每個真正的基督徒都以這種普遍順服的方式,以及對上帝勤奮而熱切的事奉,堅持到底,經歷他所遇到的各種試煉,直到生命的終點。所有真正的聖徒,所有那些獲得永生的人,都這樣在宗教實踐和事奉上帝中堅持到底,這是一個在聖經中被充分教導的教義,特別要列舉所有暗示這一點的經文將是無窮無盡的。我將滿足於在邊註中提及一些。


希伯來書 3:7

來 3:7。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

在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期間,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講了一篇四頁的手稿講章,可能是對印第安人講的,解釋了 來 3:7-11:「那些生活在福音之下的人應該小心,不要像上帝在曠野中毀滅的古代邪惡以色列人那樣。」


希伯來書 3:8

來 3:8。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

來 3:8。不可硬著心,像在惹他發怒的日子,就是在曠野試探的時候。

希伯來書再次頻繁地出現在《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中:

10. 聖經將心靈的罪很大程度上歸結為「心硬」,這證明了真正的宗教或心靈的聖潔,很大程度上在於心靈的情感。聖經處處皆是如此。正是心硬,激起了基督對猶太人的憂傷與不悅……上帝任憑人陷在心靈的罪惡與敗壞權勢之下,常被表達為上帝使他們的心剛硬;「可見上帝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願意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 9:18)。「他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約 12:40)。使徒似乎將那離棄永生上帝的「惡心」與「硬心」視為同一回事,「不可硬著心,像在惹他發怒的日子」等(來 3:8)。「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 3:12;來 3:13)。


希伯來書 3:9–12

來 3:9-12。那時,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所以我厭煩那世代的人,說:他們心裡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

《空白聖經》(Blank Bible):

[在]離棄並顧念他在第 10 節所引用的詩篇作者的話時。他們心裡常常迷糊,等等。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論信心》(Concerning Faith)中引用此節,以表明舊約中的「信靠」與新約中的「信心」在本質上是同一的:

§56. 新約中的「相信」與舊約中的「信靠」大體相同,這一點可通過比較耶 17:5「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與第 7 節「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與來 3:12「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來證實。這一點也由以下事實得到證實:在舊約中,「信靠上帝」與「盼望上帝」被用作表達相同含義的詞彙。同樣,「盼望」在新約中也常被用來表示在其他地方由「信心」所表示的含義。羅 15:12;羅 15:13。「又有以賽亞說:在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但願使人有盼望的上帝,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比較但 6:23 與來 11:33;來 11:34。

在同一篇論文的後面,愛德華滋解釋了為什麼說信心是稱義的:

為什麼不說我們因「光」稱義,而說因「信心」稱義呢?難道看見可見之物,與相信可信之事,沒有同樣的價值嗎?那麼告訴我,信心是什麼,竟能使人超越必死之境,使人變得像天上的天使一樣?——但進一步說,如果信心僅僅是基於正當理由而形成的理智行為,為什麼聖經將其描述為以心靈為座呢?使徒在經文中(來 3:12)告誡要防備「不信的惡心」;同樣的觀念貫穿於整部聖經,且早在我們救主最初傳道時就已存在。信心,作為福音的原則,尊重上帝的應許與宣告,並包含對他成就應許的確信與倚靠。除此之外,沒有進一步的信心行為。我們並非為了相信別的事而相信這一點;在這裡,信心達到了完全,並直接引向美德與聖潔的實踐。上帝的兒子顯現,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使人認識父的心意與旨意,宣告他的憐憫與赦免,並向人類確認永生的應許。凡相信並接受這從罪惡捆綁中得釋放的人,藉著忍耐與在行善上的堅忍,等候那蒙福的永生盼望;凡作為客旅與寄居者經過世界,仰望另一個國家,即那以上帝為建造者的城的人;這人就是信心將領受應許、其確信將得大賞賜的人。

第 12 節提到的自我省察的迫切需要,得到了預期的關注:

由於罪的這種欺騙性,且因為我們心中住著如此多的罪,要對我們自己的道路與行為做出正確的判斷是一件困難的事。因此,我們應當勤加省察,並極其關心去了解我們裡面是否有惡行。來 3:12;來 3:13,「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希伯來書 3:13

來 3:13。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空白聖經》:

趁著還有今日] 在這個表達中,很可能指的是當時即將臨到的時刻,即那時整個民族中不信的部分將要[被]交給可怕的毀滅,那時上帝將在怒中向他們起誓,正如他在曠野向他們的祖先所做的那樣。


希伯來書 3:14

來 3: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空白聖經》:

在基督裡有分] 這本可以翻譯為「同夥」(partakers),因為這個詞 metochor 在來 1:9 和路 5:7 中就是這樣使用的,所以這與說「與基督同夥」是一樣的,這正是使徒特別指出的與他同夥的意思。他在他的安息中,比較第 11 節與來 4:5;來 4:9;來 4:10。

來 3:12-14 在《禱告的職分》(The Duty of Prayer)中被用來教導:聖徒必將堅忍的應許,並不排除他們需要謹慎免得墮落:

基督將這一點作為他真正門徒的顯著特徵,以及真正救贖性信心的特徵,即它伴隨著在順服基督話語上的堅忍。約 8: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這被提及為在基督裡有分的必要證據,來 3: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堅忍不僅是得救權利的必要伴隨與證據,也是實際擁有永生的必要前提。這是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是那引向生命的窄路。因此,基督考慮到堅忍對於獲得冠冕的必要性,勸勉非拉鐵非教會要堅守聖潔。啟 3:11,「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有人奪去你的冠冕。」不僅要求人們曾經走在盡職的道路上,而且要求當基督再來時,他們仍被發現如此行。路 12:43,「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堅持到底常被作為實際得救的條件。太 10:22,「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啟 2:10,「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2. 為了你們自己在盡職道路上的堅忍,你們自己的謹慎與警醒是必要的。因為雖然應許了真正的聖徒必將堅忍,但這並不能作為不需要他們謹慎與警醒的論據;因為他們謹慎遵守上帝的誡命正是所應許的事。如果聖徒在謹慎、警醒與勤勉以堅忍於聖潔上失敗,那麼這種謹慎與勤勉的失敗本身就是聖潔的失敗。那些不在警醒與勤勉上堅忍的人,在聖潔的生活上也不會堅忍,因為聖潔的生活很大程度上在於謹慎與勤勉地遵守上帝的誡命。恩典之約的一個應許就是聖徒必遵守上帝的誡命,結 11:19;結 11:20。然而,這並不能作為他們不需要謹慎遵守這些誡命或盡自己本分的論據。因此,上帝應許聖徒必在聖潔中堅忍,並不能作為不需要他們謹慎免得墮落的論據。

因此,聖經大量地警告人們要謹慎自守,並切實留意免得墮落:林前 16:13,「你們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 10:12,「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來 3:12-14,「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 4:1,「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彼後 3: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約貳 1:8,「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作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希伯來書 3:16–19

來 3:16-19。那時,聽見他話惹他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著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嗎?上帝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嗎?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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