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58 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第02章
希伯來書 — 第 2 章

希伯來書 2:1

來 2:1。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

在愛德華滋的《空白聖經》(Blank Bible)中,他指出了宣稱信徒陷入背道的危險是時刻存在的: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 即,如果基督比天使大得多,我們就當越發鄭重,因為正如他在下一節經文所觀察到的,不鄭重對待天使所傳的話語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恐怕我們隨流失去] 即,沒有在實踐中持守這些道理,正如基督所說的持守祂的命令。我們應當像看守託付給我們的珠寶一樣持守它,因為我們很容易丟失或讓它從我們手中滑落。凡不在順服中堅忍的人,就是讓命令隨流失去了。使徒在此警告的對象是背道,這也是他在這封書信的其他部分中反覆警告的內容:來 3:6;來 3:12-14;來 4:1-11;第 6 章全章;來 10:23-25 直到末尾;來 12:1-4;來 12:15;來 12:16;來 12:17;來 12:25 直到末尾;來 13:1;來 13:7-9;來 13:13;來 13:14;來 13:20;來 13:21。

這個主題在愛德華滋的講道中如此核心,如果沒有一篇關於這節經文的講道,我們反而會感到驚訝。這篇預期的講道開篇提醒聽眾,前一章已經啟示了神藉著祂的兒子說話。因此,必須「越發鄭重」,因為我們時刻處於失去這些道理的危險中。這篇講道稿(講於 1733/4 年 2 月)的教義是:「當我們聽了神的話語,我們應當越發鄭重,以免失去我們所聽見的。」

首先,愛德華滋解釋了這個警告的含義。有許多人來到聚會中,卻毫不留心,離開時所能敘述的,竟與他們留在家中無異。他們是在浪費聽道的機會。另一些人聽了並理解了,但離開後就不再思想,隨即失去。還有一些人聽了並受到責備,卻因不鄭重而失去了這種確信。第四類人有「印象」,他們的情感被激動,但隨後也失去了。即使是敬虔的人也可能經歷這種情況。「荊棘地」的心田給予了一些關注,但連他們的決心也失去了。

鄭重對待的理由有很多。僕人是奉神聖權柄說話,應當被鄭重聆聽,特別是當他們奉主的名說話時。神已經鄭重地進行了溝通,聽眾更應當注意祂所傳達的內容。尤其考慮到我們可能再也沒有機會聽道,並變得比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滅亡者更糟。

這篇講道不僅本身很有趣,而且特別因為它接近北安普頓(Northampton)第一次大覺醒開始的時間。


來 2:2

希伯來書 2:2

來 2:2。因為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

這節經文實際上是下一節的一部分,因此它將愛德華滋的注意力集中在「不鄭重對待」的後果上。


來 2:3

希伯來書 2:3

來 2:3。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在他早期的講道《神在罪人沉淪中的公義》(The Justice of God in the Damnation of Sinners)中,愛德華滋將這節經文與罪的無限罪咎聯繫起來:

所提供的恩惠之偉大:這體現在救贖的偉大上,即從不可言喻的內心與生活的敗壞和邪惡中被拯救出來,其中最小的程度也是無限邪惡的;並從永恆的苦難中被拯救出來;以及在所購買和提供的基業之偉大與榮耀中,來 2:3。「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救贖歷史》(The History of Redemption)將這節經文置於舊約教義發展的背景中。

如果這是人類第一次被激勵聚集在一起,互相幫助、協助尋求神,這是以前從未有過的,那麼這就證明了某種非凡的原因,除了神聖靈不尋常的運行之外,不可能是其他原因。我們從經驗中看到,神聖靈的顯著澆灌總是伴隨著這樣的結果,即禱告職責的履行大為增加。當神的靈開始在人的心中作工,它會立即促使他們呼求[主的名];正如保羅在神的靈抓住他之後那樣,接下來的消息就是「看哪,他正在禱告」。在聖經中我們有詳細記載的所有神聖靈顯著澆灌的例子中,情況都是如此,並且預言在末後的日子,神聖靈的大澆灌時也將如此。預言說,祂將被澆灌為「恩惠與懇求的靈」;番 3:9 [「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 當經文說「那時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時,不能理解為別的,只能理解為這是此類性質的第一次顯著時期;這是神此類工作之開端或第一次。這種神聖靈的澆灌,以這種方式,在聖經中通常使用這樣的表達;例如撒上 14:35,「掃羅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這是他初次為耶和華築的壇。」在希伯來文中,正如你在邊註中所見,「那壇他開始為耶和華築」,來 2:3,「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

在同一部著作的後期,強調了這節經文的緊迫性。

哦,你們這些忽略這救恩的人,願你們思想自己在做什麼;你們從這個主題中所得到的,可能向你們展示了使徒在來 2:3 中的話是何等有理,「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以及徒 13:41 中的話,「看哪,你們這些輕慢的人,要觀看,就驚奇,滅亡吧。」神視你們這樣的人為基督十字架的大仇敵,是這偉大工作一切榮耀的對抗者和輕慢者。如果神如此看重救贖的榮耀,以至於毀滅了許多國家,並多次傾覆萬國,只為祂兒子在這件事上的榮耀預備道路,那麼與那榮耀相比,祂會多麼輕看像你們這樣一萬個繼續不悔改的對抗者和輕慢者的生命與靈魂呢?當祂日後前來,發現你們的福祉阻礙了那榮耀時,你們必被摔碎,如同窯匠的瓦器,被踐踏如街上的泥土。神或許會藉著奇妙的忍耐,暫時容忍邪惡、粗心的罪人,但在祂徹底將他們消滅,且無藥可救、無憐憫可言之前,祂[不會長久]容忍這些輕慢祂愛子及其偉大救恩的人,因為祂對這救恩的榮耀是如此掛心。

在關於弗 3:10 讚美神智慧的講道中,來 2:3 被視為揭示了福音啟示的一個負面效應。

與前一節經文的講道不同,關於 2:3 的講道是在四十年代中期大覺醒之後宣講的。我們只有一份安多弗(Andover)抄本,原稿已佚失。愛德華滋以沉重的語氣開場,告知會眾,如果對舊約中神的話語不順服會帶來懲罰,那麼他們就不能指望逃脫更大的光照。在這篇講道中,他將藉著天使所傳的話與西奈山的話聯繫起來,並發現來 2:3 的信息是:「那些忽略福音中所提供之偉大救恩的人,正使自己陷入極大的定罪危險中。」

所提供的救恩是非常偉大的。神以往的任何啟示都無法與基督親自帶來的啟示相比。它遠大於挪亞一家藉洪水得救,或以色列人從埃及得救。這種拯救是脫離罪惡與地獄。所提供的福分,正如天堂比其預表(迦南)更偉大一樣。同樣地,忽略它也更配得定罪。神還能做什麼比提供這樣的救恩更多呢?愛德華滋警告他的子民,如果他們拒絕脫離罪惡的拯救,他們就是拒絕脫離地獄的拯救。

應用部分由一連串的覺醒呼籲組成。愛德華滋聽到了某些人的反對意見,稱他們自己無法接受基督。不,但你們可以拒絕祂。「神是一切光明的源頭,因此你們必須是一切黑暗的源頭。」如果信心來自神,不信則來自你們。一個人不能治癒自己,並不代表他不能毒害自己。他總結道,你們的罪不困擾你們,這正是你們對這罪的偉大毫無知覺的罪證。

如果這篇講道是在四十年代中期大覺醒之後,且在愛德華滋與其會眾之間關係極度緊張的開始階段宣講的,那就能解釋為何他對這種日益加深的忽略發出了更強烈的敦促。罪人以「只有神能賜予信心」為藉口,可能已經成為那些在北安普頓兩次大復興後仍未有信心的人的一種防禦機制。愛德華滋不會讓他們藉著這種常見的逃避方式,從對神所賜偉大救恩的日益忽略中脫身。他那些不信的子民沒有藉口。這救恩是神的;忽略所提供的逃脫之路,則是他們自己的責任。


來 2:4

希伯來書 2:4

來 2:4。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這節經文的闡釋展示了愛德華滋作為護教者的風采,這是這部希伯來書注釋中其他地方(除了來 11:1 可能例外)所沒有的。在這裡他指出:

「見證」一詞在新約中經常使用;這些術語通常不僅僅意味著宣告或斷言某事為真,而是提供證據,從中可以論證並證明某事為真。因此(來 2:4),神被說成是用神蹟、奇事、百般的異能和聖靈的恩賜作見證。這裡所說的神蹟,被稱為神的見證,並非因為它們具有斷言的性質,而是因為它們是證據和證明。例如:「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祂的恩道」(徒 14:3)。又如:「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 5:36)。又說:「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約 10:25)。同樣,水與血被說成是作見證(約壹 5:8),並非因為它們說話或斷言了什麼,而是因為它們是證明和證據。同樣,神在雨水和豐收季節中的護理作為,被視為神存在與良善的見證,即它們是這些事物的證據。當聖經談到聖靈的印記時,這表達恰當地表示的不是一種直接的聲音或暗示,而是聖靈的某種作為或果效,作為神聖的標記留在靈魂上,成為一種證據,藉此可以認出神的兒女。君王的印章是君王的識別標記:因此神的印記被說成是神的標記,「地與海並樹木,你們不可傷害,等我們印了我們神眾僕人的額」(啟 7:7);連同:「在耶路撒冷城中,行可憎之事之人額上畫記號」(結 9:4)。當神藉著祂的靈將印記蓋在人的心上時,聖靈會在心上留下某種神聖的印記,某種被印下的形象,就像印章蓋在蠟上一樣。而這種神聖的印記,或被印下的形象,向良心展示了清晰的證據,證明其主體是神的兒女,這正是聖經中所說的聖靈的印記,以及聖靈的見證或證據。而聖靈在神的兒女心中所蓋下的這個形象,就是祂自己的形象:這就是他們被認出是神兒女的證據,因為他們藉著嗣子的靈,將父的形象印在了心上。古代的印章通常刻有兩樣東西,即印章持有者的形象和名字。因此,當基督對祂的配偶說:「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歌 8:6);這等於是說,讓我的名字和形象留在上面。君王的印章通常帶有他們的形象;因此,凡他們蓋上印章和皇家標記的東西,都留下了他們的形象。古時君王的習慣是將他們的形象刻在珠寶和寶石上;在基督和使徒時代,刻在寶石上的奧古斯都(Augustus)形象,被用作羅馬皇帝的印章。而聖徒就是耶穌基督——這位擁有宇宙帝國統治權的偉大君王——的珠寶:這些珠寶藉著祂的皇家印章(即聖靈)印上了祂的形象。這無疑是聖經所說的聖靈印記的意思;特別是當它以如此公平和清晰的方式蓋下,以至於對良心的眼睛(聖經稱之為我們的靈)顯而易見時。這確實是一種屬靈的、超自然的、神聖的果效。這本身具有神聖的性質,是神聖本性和美善的傳遞。聖靈那種給予並在心上留下這種印記的影響,是任何屬血氣的人都無法經歷的。這是靈魂所能經歷的最高層次的聖靈見證:如果真有藉著直接暗示或啟示而來的聖靈見證,那麼這種見證將遠為高貴和卓越,正如天高過地一樣。這是魔鬼無法模仿的:至於聖靈藉著某種秘密聲音說話,直接斷言並揭示事實的內在暗示,魔鬼可以做出千百倍相似的東西,就像他能模仿那已經說過的聖靈神聖而神聖的果效或作為一樣。


來 2:5

希伯來書 2:5

來 2:5。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

在接下來的《空白聖經》筆記中,愛德華滋認為這節經文表明基督本人就是最強大的護教論據:

[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 前一節提到神藉著神蹟、奇事、百般的異能和聖靈的恩賜,為那些聽見的人作見證,這引導使徒觀察到基督高於天使的榮譽,即神已將將來的世界交給祂管轄。

[我們所說] 在這些話中,使徒可能指的是他之前在來 1:2 所說的基督被立為承受萬有的,以及第 13 節中神對祂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將來的世界] 參見基德主教(Bp Kidder)的《論證》(Demonstration)第 3 部分,第 162-165 頁。參見《雜記》(Miscell.)B. 9,第 1 頁等。

注意愛德華滋在此對神蹟的使用。這段長文中強調的主要觀點是,「神蹟」、「奇事」之類在聖經中是見證,不是作為宣告,而是作為證據或證明。這與我們在本卷開篇部分所看到的觀點一致。


來 2:6

希伯來書 2:6

來 2:6。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空白聖經》2:6,參見詩 8:6 等處的筆記。該筆記如下:

「5.6.7.8.9.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詩人在這裡讚美神對人類奇妙的良善與屈尊,將人性提升到如此尊貴與榮耀。現在,人性的提升或以榮耀尊貴為冠冕,正如那裡所說的,是在神最初的工作中完成的,當時神創造了人,藉此神賜給他對下界的統治權以及其中的其他受造物,使人比天使——那些天上的寶座、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微小一點。正如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因此他被賦予了神權柄與統治的形象。他被安置在這裡作為神的代理人(vicegerent),藉此給出了神為人性所設計的第二次、也是最偉大的提升的樣本與影像,神的這一設計可能在創造人之前就已在天上的天使中宣告過了。他們現在在人對受造物的統治中看到了這一樣本。

其次,第二次的提升或以榮耀尊貴為冠冕,這僅僅是前者的影像,是在神第二次的工作中完成的,即將人性與神性實際聯合,藉此人性不僅被提升到一個作為神形象的榮譽與統治中,而且實際上進入了神的榮譽與統治中,藉此祂確實以最廣泛的意義統治了神手所造的一切,並使萬物服在祂的腳下。那個人性中的位格,即其餘人的頭和代表,就是這樣被提升的,而其餘作為祂肢體並與祂聯合的人,也與祂一同分享這種提升。

現在,聖靈在這裡對人性的這兩次提升都有所指,因為聖靈極其習慣於將影像與被影像所指的事物、將同類中較小與較大的事物,兩者合而為一地談論。祂最直接、最明確地談論的是第一次,但祂最終、或許是主要地指向後者。我相信祂在第 2 節中主要指向後者……並且那裡所說的仇敵和報仇的,就是魔鬼,他無法忍受看到人性被如此提升。

第 6 節中的話:『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在涉及人最初的創造和基督耶穌這人時,有不同的含義,但在兩者中,這都是神對人性或人類極大的恩惠與屈尊。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使徒會像來 2:6 那樣應用這段經文。第 5 節的前幾句話是針對人第一次的提升,與基督在馬太福音第 24 章中將耶路撒冷的毀滅與世界末日合而為一的預言最為吻合。有些表達確實與前者更吻合,正如其他表達與後者更吻合一樣。參見《雜記》(Miscellany)第 702 號,第 91 頁(?),四開本第 40 頁,頁面中部左右。」


來 2:7

希伯來書 2:7

來 2:7。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 查諾克先生(Mr. Charnock)將其理解為邊註中的意思。參見其著作第 2 卷,第 1093 頁。?a???t?(微小一點),指短暫的時間,短暫的空間。這裡提到的詩篇第 8 篇,正如它們符合聖靈的心意一樣,應在兩個亞當的不同意義上來理解,因此這個可以有兩種解釋的詞,即「微小程度」和「短暫時間」,應在一個意義上應用於一個亞當,在另一個意義上應用於另一個亞當。

《原罪》(Original Sin)對 2:7 有一段有價值的評論:

除了挪亞的後裔普遍分享這些對受造物的統治權等祝福的意義外,挪亞本人,以及他所有獲得了與他獻祭時所操練的同樣寶貴信心(這信心使祭物成為馨香之氣,並藉此獲得了這些祝福)的後裔,藉著基督,比在無罪狀態下的亞當以更卓越的意義統治受造物;因為他們被立為神的君王與祭司,與基督一同作王,萬物都是他們的,這是藉著恩典之約。他們與基督一同分享詩篇第 8 篇中所說的對地上的走獸、空中的飛鳥、海裡的魚的統治權;這被使徒解釋為基督對世界的統治(林前 15:27 和來 2:7)。時候將到,挪亞及其每個兒子的後裔中的大多數,都將藉著那位萬族都要因祂得福的基督,分享這種更尊貴、更卓越的統治權。也沒有必要假設這些祝福在授予後許多世紀才得到最完整的實現,正如雅弗所受的祝福一樣,即「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

1743 年 3 月,愛德華滋發表了一篇大綱式的講道,主題為來 2:7-8:「神在創造各部分及各時代中,一切的作為與護理,都顯示出神對祂兒子的無限價值與喜悅。」

引用箴言第 8 章,愛德華滋聲稱父與子之間的愛構成了神性的永恆幸福。父以兩種方式喜悅祂的兒子:在祂的神性本體中,以及在祂作為神人(God-man)的職分中。「真愛不是短暫的(?)情感」,神決意要為這種愛作見證並彰顯它。神的一切作為,包括創造與救贖,都是為了這個目的。《救贖歷史》(1739)的總結與《神創造世界的目的》(1755)的預期,都將一切創造與救贖視為為了兒子,以及為了確保祂的新娘——教會。第二篇講道給出了六個理由,應用部分包含了不少於十一點的「教導」。


來 2:8

希伯來書 2:8

來 2:8。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

《空白聖經》評論:

[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 在這些話中,使徒考慮到他之前在第 5 節所說的話——意指將來的世界或某種未來的狀態,萬物都將服在基督之下。

《謙卑的嘗試》(The Humble Attempt)引用我們的經文作為推動全球聯合禱告的額外基礎:

自然且合理地假設,整個世界最終應當交給基督,作為祂有權統治的對象,作為那位原本是萬國之王、天地擁有者的正當繼承人:聖經教導我們,聖父神已經立祂的兒子為神人,並在祂的恩典之國或中保之國中,成為「世界的繼承人」,以便祂能在這國度中擁有「列國為基業,地極為田產」(來 1:2;來 2:8;詩 2:6-8)。

這段經文也被用來反對以撒·華滋(Isaac Watts)關於基督人性靈魂先存的觀念:

經文說,來 2:8,「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這裡呈現出,聖父神已經將每一個個體都置於另一個與祂不同的位格的權能與統治之下。但這對於基督的人性靈魂來說是不可能的,正如華滋博士的體系所主張的那樣,無論其能力有多大,如果不是無限的,就不可能。因為世界上的事物、環境、依賴關係和後果在數量上是無限的;因此,有限的理解力和能力無法延伸到它們:是的,它只能延伸到所有個體及其環境和後果中無限小的一部分。事實上,為了將少數事物的運動和連續變化處置到一個確定的結果,需要無限的精確性,因此需要無限的能力與智慧。


來 2:9

希伯來書 2:9

來 2:9。只是我們看見那暫時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這段經文在該章開頭,被用來證實《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中的論點,即基督的道德行為雖然是必然的,卻是美善且值得獎賞的。否則,這些行為就無法激勵基督徒。在這一篇高度「形而上學」的論文中,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將他的論證建立在聖經的陳述之上。

如果我們根據聖經對事物的描述來判斷,我們有理由認為,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並在受苦的狀態中與我們同住在這世上,不僅是為了替我們的罪作挽回祭;更是為了讓他在我們的人性和處境中,並在我們的試煉之下,能成為我們最合適、最恰當的榜樣、領袖和元帥,在榮耀與得勝的德行操練上引領我們,並成為這種德行之榮耀結局與獎賞的具體實例;好叫我們能在祂身上看見那適合我們人類去實踐之德行的美善、可愛、真實的尊榮與極大的益處;並藉此學習,且受到激勵,去追求同樣的榮耀與尊榮,並獲得同樣榮耀的獎賞。參見 來 2:9-14,以及 來 5:8;來 5:9,和 來 12:1;來 12:2;來 12:3;約 15:10;羅 8:17;提後 2:11;提後 2:12;彼前 2:19;彼前 2:20;彼前 4:13。但如果祂所做的一切,因為都是必然的且祂無法避免,而沒有任何德行、功績,或值得任何獎賞、榮耀、讚美或嘉許之處,那麼,這裡還有什麼能如此恰當地激勵我們這些自由的受造物,藉著恆心行善,去尋求尊貴、榮耀和德行呢?


希伯來書 2:10

來 2: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根據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的觀點,這段經文指向了「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the End for which God Created the World):

當聖經如此頻繁地稱上帝為「末後的」也是「首先的」,為「終局」也是「起頭」時,其含義(或至少是隱含的意思)是:正如祂是萬物起源的第一動力因和源頭,祂也是萬物被造的最終目的因;是萬物在最終結果中所趨向的終極目標。這似乎是這些表達最自然的含義;並得到了其他平行經文的證實,如 羅 11: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西 1:16:「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來 2: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本是合宜的。」在 箴 16:4 中,明確地說:「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

並且,聖經稱上帝為萬物所歸向、為萬物所存在的「末後的」,其方式是值得注意的。這顯然被視為一件合宜且適當的事,是祂榮耀的一個分支;是那位偉大、無限且永恆之存在者合宜的特權;是一件配得過那位在萬有之上、無限超越一切受造物者的尊嚴的事;萬物皆本於祂,靠祂而立,與祂相比,其他一切皆如無有。

如果這段經文指向了創造世界的目的,它也指向了救贖的手段:基督的代贖。

上帝的靈……賜給祂那些可怕卻使人成聖的觀點。因此,這就是救我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的一種方式;來 2:10,以及第 9 節,和 路 13:32。就這樣,基督在得榮耀之前,藉著先在爐中被煉淨,為祂將要被高舉進入的那高度的榮耀與喜樂作了預備。


希伯來書 2:11

來 2:11。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空白聖經》(The Blank Bible)給出了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的理解: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 使徒在這裡這樣說,是因為他在前一節經文中稱信徒為兒子。他們以兩種方式出於一。他們都是出於同一位天父上帝,也都是出於同一位地上的父親亞當。

儘管韋斯特拉(Westra)曾寫道:「在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未發表的講章中,有許多是關於聖道及其對聽眾重要的內在與外在影響的……來 2:11……。」但我們沒有發現關於 來 2:11 的手稿講章,也沒有任何關於曾講過此經文的記錄。


希伯來書 2:12

來 2:12。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中引用了這節經文,用以說明儘管惡行是被預言且確定的,但它仍然是應受責備的。顯然他指的是 來 2:10 而非 來 2:12:

舊約中曾預言,彌賽亞將因人的惡意與殘忍而遭受極大的苦難;正如(詩篇 22 篇,在新約中應用於基督,太 27:35;太 27:43;路 23:34;約 19:24;來 2:12)所詳盡且充分闡述的那樣。同樣在詩篇 69 篇中,新約也顯明這是指基督而言(約 15:25;約 7:5 等;以及 約 2:17;羅 15:3;太 27:34;太 27:48;可 15:23;約 19:29)。同樣的事也在 以賽亞書 53 章、賽 50:6 和 彌 5:1 中被預言。人的這種殘忍是他們的罪,是他們作為道德主體所作的行為。預言中提到,外邦人和猶太人的統治者將聯合起來反對基督(詩 2:1;詩 2:2,與 徒 4:25-28 對照)。預言中提到,猶太人將普遍拒絕並藐視彌賽亞(賽 49:5-7;賽 53:1-3;詩 22:6;詩 22:7;詩 69:4;詩 69:8;詩 69:19;詩 69:20)。預言中提到,那國家的主體將在彌賽亞的日子裡,因他們在罪中的頑梗而被棄絕,不再作上帝的子民(賽 49:4-7;賽 8:14-16,與 羅 10:19;羅 10:21 對照)。預言中提到,基督將被猶太人的祭司長和統治者所棄絕(詩 118:22,與 太 21:42;徒 4:11;彼前 2:4;彼前 2:7 對照)。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創造的目的》(End of Creation)中再次切中要點:

結 20:34-35;結 20:37-38,「我必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你們所分散的列國中聚集你們……我必領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辯明你們的罪,正如我在埃及地的曠野辯明你們列祖的罪一樣……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進入約的繩索中。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滅叛逆的人……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第 42 節,「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第 44 節,「我為我的名,不照你們的惡行……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參見 結 28:25-26;結 36:11;結 37:6;結 37:13。

這也被視為耶穌基督救贖工作的一個偉大目的:既是基督對救贖的買贖,也是救贖的應用。羅 3:25-26,「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弗 2:4;弗 2:7,「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第 3 章 8-10 節,「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詩 22:21-22,「救我脫離獅子的口。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與 來 2:12 和 約 17:26 對照。賽 64:1-2,「願你裂天而降……使你的名知道於你的敵人。」


希伯來書 2:13

來 2:13。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

約 14:27 的講章《論基督賜給祂真實跟隨者的平安》(On the Peace which Christ Gives His True Followers)解釋了 來 2:13:

人們在遺囑中通常會將產業留給子女。因此,聖經將信徒描繪為基督的兒女。來 2:13,「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人們通常在臨終前不久立下遺囑。基督也是如此,在祂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在那篇作為我講道經文的講論中,以一種非常特別且莊嚴的方式,將新約的福分轉讓並確認給祂的門徒。新約的應許在基督在世的所有時間裡,從未像在這篇講論中那樣表達得如此具體,並如此莊嚴地發出。基督應許他們在祂父的家裡有住處,約 14:1-3。在這裡,祂應許他們無論需要什麼福分,只要奉祂的名祈求,祂都會賜給,約 15:7;約 14:23;約 14:24。在這裡,祂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莊嚴、更充分地發出並確認了聖靈的應許,這正是恩典之約福分的總和,約 14:16;約 17:26;約 15:25;約 16:7。在這裡,祂應許他們祂自己和祂父那充滿恩典的同在與恩寵,約 14:18;約 19:20;約 19:21。在這裡,祂應許他們經文中所說的平安。在這裡,祂應許他們祂的喜樂,約 15:11。在這裡,祂應許賜下恩典以結出聖潔的果子,約 15:11。以及勝過世界,約 16:33。事實上,在整本聖經中,似乎沒有其他地方像基督與祂十一位真實門徒的這篇臨終講論那樣,對恩典之約有如此完整且詳盡的闡述。


希伯來書 2:14

來 2: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希伯來書 2:15

來 2:15。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 1748 年 9 月講了一篇關於 來 2:15 的綱要講章,其主題是:1. 描述那些在面對死亡恐懼時沒有任何合理支撐的人,所受到的悲慘奴役;2. 論述藉著與基督有份而能獲得的釋放。


希伯來書 2:16

來 2:16。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空白聖經》(The Blank Bible):

「因為」這個連詞將本節與第 14 節連接起來,其含義是:因為兒女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使徒在這裡提到天使,是因為他在本章的前半部分一直在談論基督比天使小一點,以及在前一章的後半部分談論聖徒在與基督聯合這一點上,比天使享有更高的特權,因為基督比天使高得多。天使都是服役的靈。使徒在本節中所說的,顯示了那種不可言喻且無限的特權,因此使徒在本節中直接針對的是蒙揀選的天使。

1745 年 10 月,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講了一篇關於 來 2:16 的綱要講章,主題是:「基督取了亞伯拉罕的後裔」。次年 9 月,這段經文和主題成為了塞繆爾·布埃爾牧師(Rev. Mr. Samuel Buell)在長島東漢普頓擔任牧師的就職講道的一部分:

基督與祂教會之間的相互喜樂,就像新郎與新娘一樣,他們以對方為樂,視對方為他們在眾人之上所選擇的、最親密、最深厚且永恆的朋友與伴侶。教會是基督所揀選的:賽 41:9,「我揀選了你,並不棄絕你」:賽 48:10,「我在苦難的爐中揀選了你。」上帝的聖徒被稱為祂的選民或被揀選者,這有多少次呢?祂揀選他們,不是作僕人,而是作朋友:約 15:15,「我稱你們為朋友。」雖然基督是榮耀的主,在人和天使之上,但祂卻揀選了選民作祂的伴侶;並取了他們的人性;因此在某種程度上,祂可以說是將自己與他們平等化,好使祂能成為他們的弟兄與伴侶。基督和大衛一樣,稱聖徒為祂的弟兄與伴侶:詩 122:8,「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緣故,我要說:願平安在你中間。」在雅歌中,祂稱祂的教會為祂的妹子和新婦。基督愛祂的教會,並揀選她作為祂特別的朋友,勝過其他人:詩 135:4,「耶和華揀選雅各歸自己,揀選以色列特作自己的子民。」正如新郎在世上眾人中揀選新娘作為他特別的朋友,基督也揀選了祂的教會,使她與祂有特別的親密關係,作為祂的骨肉,並賦予她高於所有其他受造物的婚配尊榮與尊嚴,勝過墮落的天使,甚至勝過蒙揀選的天使。因為誠然,在這方面,「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正如 來 2:16 原文中的話語。祂揀選了祂的教會,勝過其餘的人類,勝過所有外邦國家,勝過那些在可見教會之外的人,以及所有其他自稱基督徒的人:歌 6:9,「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只有這一個,是她母親獨生的,是生養她者所寶愛的。」就這樣,基督為祂的教會歡喜,因為祂在她身上獲得了祂在所有受造物中所揀選的,並在祂的揀選中甘甜地安息。詩 132:13;詩 132:14,「耶和華揀選了錫安,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


希伯來書 2:17–18

來 2:17-18。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在《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中,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論證說,基督被決定要成為義的,並不妨礙祂在成為義的過程中所展現的德行,並引用 來 2:18 作為部分支持:

我可以在這一切之上補充一點,耶穌基督在世為人時,顯然處於試煉的狀態中。末後的亞當,正如基督被稱為(林前 15:45;羅 5:14),取了人性,因此取了奴僕的形像,並在律法之下,為我們站立並行動,就像第一個亞當一樣,被置於試煉的狀態中。惠特比博士(Dr. Whitby)在《五點論》(on the Five Points, pp. 298, 299)中提到這三件事作為一個人處於試煉狀態的證據:即他們的苦難被稱為他們的試煉或誘惑,他們是應許的對象,以及他們暴露在撒但的試探之下。但基督顯然是這每一項的對象。關於給祂的應許,我已經談過了。祂在順服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苦難,被稱為祂的試探或試煉(路 22:28),「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人就是你們。」來 2:18,「他自己既然被試探 [或試煉] 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以及 來 4: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至於祂被撒但試探,這是無人會爭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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