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35 哈巴谷書
哈巴谷書第03章
哈巴谷書 — 第 3 章

哈巴谷書 3:2

哈巴谷書 3:2。「耶和華啊,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有一段特定的年數,彷彿是教會受苦和災難的指定日子,也是上帝發怒的日子。先知祈求,雖然在年數滿了、憐憫的日子過去之前,上帝的怒氣不會完全消除,但求上帝在發怒時以憐憫為念,在這些年間賜下復興,不要在如此長的時間內完全向祂的子民隱藏自己,而是在黑暗時期結束之前,在某種程度上向他們顯明自己。先知在此禱告中談到指定的年數時,是指他在前一章第 2, 3 節(哈 2:2-3)中所說的同一個指定時間:「耶和華對我說: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等等。他更直接是指從巴比倫被擄中得釋放的指定時間。整卷書似乎都與那次被擄及從中得釋放有關;從被擄到耶路撒冷重建,那是教會受苦的時期。指定的時間是七十年;但上帝以憐憫為念,在這些年間賜下了一些復興,藉著但以理的晉升,這無疑極大地減輕了猶太人的負擔,隨後巴比倫的毀滅和古列的諭令發生在耶路撒冷被毀後的七十年結束之前,儘管聖殿直到七十年滿了才重建;在那些年間,宗教在年輕一代中復興了。上帝習慣於在教會受壓迫的時期,在這些年間以憐憫為念,正如在安提阿古的暴政和殘酷帶來的嚴重困境時期一樣。在指定時間結束之前,他們藉著馬加比人得到了一點幫助(但 11:32-34)。因此,上帝在敵基督統治期間以憐憫為念,在祂統治和教會被擄的時間結束之前,賜下了教會的復興,並在這些年間,即宗教改革時期,向他們顯明了自己。


哈巴谷書 3:11

哈巴谷書 3:11。「日、月都在本宮停住。因你的箭發出光輝,你的槍閃出光耀。」由此可見,在日、月停住的那一天,不僅有可怕的冰雹風暴,還伴隨著雷電,正如我們在夏季的冰雹風暴中常見到雷電一樣。關於「神的箭發出光輝」,其意指神的閃電,這在詩篇 144:6 中顯而易見:「發出閃電,使他們四散;射出你的箭,擾亂他們。」特別是詩篇 18:13-14:「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便有冰雹火炭。他打出箭來,使仇敵四散;多多發出閃電,使他們擾亂。」這些閃電被稱為神的箭;大衛所指的例子與此平行,因為那是一個神在冰雹風暴中為大衛的仇敵爭戰的例子,正如他在日、月停住時為以色列的仇敵爭戰一樣;這很可能發生在神在巴力毗拉心(Baal-Perazim)如水沖去一般,在撒母耳記下 5:20 所記載的,神在戴維面前擊敗仇敵之時。而神在那裡為大衛所做的,在以賽亞書 28:21 中被特別提及,與神在基遍(Gibeon)為以色列所做的(即日、月停住時)相平行。如果這還需要進一步證實,可以從該節最後的表達「你的槍閃出光耀」得到確認。被翻譯為「閃耀」(glittering)一詞的詞根,在希伯來文中意為「發光」;而該希伯來文詞彙本身恰恰意指「閃電」;因此,這句話的直譯是:「因你槍之閃電的光輝」。此外,我們在約書亞記 10:10 讀到,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擾亂(discomfited)了他們;貝德福德先生(Mr. Bedford)指出,原文中所用的詞意指「藉由雷聲造成恐懼」。(《聖經年表》,第 510 頁,頁邊註)。每當原文中使用同一個詞,並說神擾亂了這些人或那些人時,似乎都是指神用雷電與他們爭戰的情況。因此,當西西拉(Sisera)和他的軍隊被擾亂時(士師記 4:15,參見士師記 5:20 的注釋),以及撒母耳記上 7:10;撒母耳記下 22:15 和詩篇 18:14 亦是如此。

這裡說日、月停住,但隨後在神箭的光輝和槍的閃電光耀下「行走」或「移動」;由此看來,當閃電開始時,日、月在停住之後又開始移動了。情況似乎是這樣的:只要日、月停住,空氣就是平靜的,好讓以色列人和他們的仇敵能看見那偉大而奇妙的神蹟,神藉此向他的子民彰顯了他的大能、榮耀和奇妙的憐憫。但隨後風暴開始升起,起初在遠處伴隨著雷電,但當風暴逼近,閃電出現時,日、月便開始移動,接著可怕的風暴降臨並摧毀了亞摩利人。閃電在風暴來臨前在遠處閃爍,這裡似乎被比作一個戰士在臨戰時揮舞武器。日、月,作為神的受造物,為了幫助以色列對抗仇敵而停住;但當神親自帶著揮舞的武器來到戰場時,它們便退去了,彷彿意識到既然神親自降臨,就不再需要它們的幫助了,因為神不需要受造物的幫助,也不需要日、月停住來為他爭取時間:他能在短時間內完成他的工作。雖然神藉冰雹與亞摩利人爭戰在日、月停住之前被提及,但毫無疑問,這發生在之後:太陽停住是為了給他們機會為自己爭戰,但如果神在為他們爭戰,就不需要這樣做了。神並非一開始就親自承擔戰鬥的重擔,直到他們疲憊為止。神並非在他人完成自己的部分之前就顯現。因此,神藉冰雹風暴爭戰必然是在日、月停住之前或之後,而不是在日、月停住的期間;因為如果是那樣,風暴會遮蔽神蹟。認為是在之後也是不合理的,或者說,在神已經接手工作並用冰雹可怕地摧毀了他們之後,還有什麼必要讓太陽停住十二個小時來給以色列人機會呢?當神親自接手工作時,他不需要人來完成;他一旦開始,就必完成。

很有可能,當神開始用雷、電和冰雹工作時,以色列人停下來休息,讓神為他們爭戰:參見出埃及記 14:13-14;以及歷代志下 20:17。那時以色列人必然需要休息,因為他們已經在戰鬥和追擊中超過十八個小時,並且在前一天晚上行軍(約書亞記 10:9),而後一段時間又處於太陽灼熱的酷暑中(參見約書亞記 10:12-14 的第 109 條注釋),太陽在他們頭頂停住了十二個小時。此外,這場冰雹的毀滅無疑是在以色列人完成工作之後,而不是在他們與仇敵混戰時;因為如果是那樣,他們自己也會像仇敵一樣暴露在冰雹、雷電之下。(參見詩篇 68:8-9 的注釋)。

我們聖經的頁邊註暗示,這句話可以翻譯為:「你的箭在光中行走,你的槍在閃耀中(行走)」,即在太陽停住時的光輝中;但這並非自然的翻譯,因為這樣翻譯的話,句子變成了:在光中你的箭行走,在閃耀中你的槍閃爍。這不自然,因為:1. 詞句中在「停住」與「行走」之間似乎存在明顯的對比;因此它們應當歸屬於同一個主體,即日、月。2. 說「槍在光中行走」不是自然的隱喻;因為槍不是一種飛過空中來執行任務的武器,儘管箭是;說「槍的閃耀在行走」就更不自然了。3. 所說的「閃耀」顯然與緊隨其後的詞,即槍的「閃爍」或「閃電」有關。4. 被翻譯為「在……中」(at)的前綴是 Lamed,而不是 Beth,因此翻譯為「在……之處」(at)比「在……裡面」(in)更恰當。此外,這種翻譯本身就站不住腳,因為毫無疑問,這裡所指的神在戰場上親自顯現、使用他自己的武器的那一天,即日、月停住的那一天,就是神像對抗亞摩利人那樣,藉由冰雹風暴摧毀他們。但那時不能說神的箭在太陽的光輝中行走,因為風暴遮蔽了太陽的光輝;此外,它們也不可能在太陽繼續停住時執行這種毀滅,因為風暴會遮蔽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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