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01 創世記
創世記第03章
創世記 — 第 3 章

創世記 3:1

Gen. 3 章開頭。「蛇比……更狡猾。」魔鬼在誘惑我們始祖時採取了蛇的形狀,這是一個後驗(ex posteriori)的論據,即他從那時起就以能以那種形式受敬拜為榮,彷彿是為了侮辱並踐踏墮落的人類。為此,我們可以觀察到,蛇一直以來都是異教神祇的共同象徵與代表,Jul. Firmic. de errore Profan. Relig. p. 15。我們可以從次經中得知巴比倫人崇拜一條龍,而狄奧多羅斯(Diodorus Siculus,第 2 卷第 4 章)告訴我們,他們在貝魯斯(Belus)神廟中有蛇的雕像。格勞秀斯從幾位古代作者那裡指出,在古希臘的神秘儀式中,人們習慣帶著一條蛇,並呼喊 [希伯來文] 魔鬼,以此表達他在我們始祖不幸受騙一事上的勝利。異教徒中關於奧菲斯(Ophis)的故事,源於魔鬼在誘惑夏娃時採取了蛇的身體。Orig. contra Celsus, 第 6 卷。不再多舉例,菲利普·梅蘭希通(Philip Melancthon)告訴我們關於亞洲一些祭司的事非常奇妙,即他們在銅器中帶著一條蛇,伴隨著大量的音樂和許多詩歌合唱,而蛇不時地抬起自己,張開嘴,伸出一個美麗處女的頭(彷彿吞下了她),「以顯示魔鬼在這些可憐的受騙偶像崇拜者中,因這次誤導而取得的勝利。」Nicol's Conference with a Theist, 第 1 卷。


創世記 3:14–15

Gen. 3:14。「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這無疑不僅是指魔鬼所利用的獸作為工具,更是指魔鬼,即那古蛇,上帝主要是對牠說話,這從緊接其後的經文可以明顯看出。「你必用肚子行走」這句話,若就魔鬼而言,是指魔鬼將要從事的卑賤與低下的活動;這意味著牠為了達到目的,將被貶低到最卑劣、最齷齪的地步,以至於沒有什麼事對牠來說是太卑賤或太邪惡而不去做的。「終身吃土」這句話,是指撒但今後將以卑賤的滿足作為牠最大的益處,取代牠過去在天上所享有的崇高與榮耀;甚至在這些滿足中,牠也會發現自己深受挫折,因此牠一生所獲得的一切滿足,時不時都會轉化為牠的悲傷與煩惱,這與箴 20:17 的平行經文相符:「欺詐的食物,人覺得甘甜,但隨後他的口必充滿沙石。」當一個人急切地將他認為甘甜的食物放入口中,卻發現裡面滿是泥土時,他會立刻將其吐出,並試圖清除口中剛才急切吞下的東西。同樣,撒但時不時會對自己的「食物」感到噁心,並將其吐出,嘔吐出牠所吞下的東西,正如鯨魚吐出約拿,又如魔鬼在發現自己吞下的是會給牠致命一擊的東西時,將基督嘔吐出來一樣。


Gen. 3:14-15

Gen. 3:14-15:「耶和華上帝對蛇說,」等等。在這世上所發出的第一個預言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在聖經神聖預言中常見的明顯例子,即:經文表面上直接指向一件事,但其主要意圖卻是指向作為對應實體(antitype)的另一件事;因此,有些話語僅適用於前者,而另一些則僅適用於後者。上帝開始時使用適應前者的語言,但隨後彷彿立刻忘記了預表(type),而完全專注於對應實體(antitype)。這裡在第 14 節中,所使用的話語僅適當地適用於那條作為田野走獸之一的蛇;因此這裡說:「你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更甚」;這表明該預言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是指那條作為撒但預表的獸。然而,在下一節所說的事中,那條被稱為蛇的獸似乎幾乎被完全遺忘,而話語僅僅是關於魔鬼的;因為那裡所說的仇恨,是在女人的後裔與那後裔(一個特定的人)之間;因為原文中的詞是:「他(He)必傷你的頭,你必傷他的腳跟」;正如舒克福德(Shuckford)在《歷史》(Vol. 1, p. 286)中所觀察到的,這是希伯來文的「他」,在七十士譯本中是 αυτος。


Gen. 3:15

創世記 3:15

Gen. 3: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正如貝德福德(Bedford)在其《聖經年表》(Scripture Chronology, p. 166)中所觀察到的(如前文 Gen 2:3 所述),這裡的代詞「他」、動詞「傷」以及後綴「他的」都是單數形式,這表明「後裔」是指一個特定的人,而非她一般的子孫;這一觀察與使徒保羅在加 3:16 中的論述一致,該處引用了創 22:17-18 中所說的話,在那裡,當談到那位應當「得著仇敵城門」並「地上萬國都必因他得福」的「亞伯拉罕的後裔」時,同樣使用了單數代詞或後綴「他的」以及單數動詞「得著」。貝德福德在其《聖經年表》中說,猶太人的意譯本(Paraphrasts)對此經文的表達如下:「人類將有救贖:但你這蛇將沒有救贖。但在世界的末世,即彌賽亞君王的日子,他們將有救贖,他將記念你在世界起初所做的事。」並說,博學的猶太人邁蒙尼德(Maimonides)公正地驚嘆道,為何只提到女人的後裔,而不提亞當的後裔,因為沒有亞當,她就不可能有後裔,因此這必然是亞當的後裔;並且為何說「她的後裔」,而不是「他的後裔」,傷了蛇的頭。他說:「這是聖經中最奇妙的段落之一,不能按字面理解,但其中蘊含著偉大的智慧。」在舊創造中,女人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在新創造中,男人是從女人身上取出來的。上帝在新創造中尊榮了卑微者;正如人,這種卑微的本性,被尊榮在天使之上。


Gen. 3:20

創世記 3:20

Gen. 3: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亞當在此所指的,無疑是上帝在第 15 節中所啟示的,即夏娃將成為那位要傷蛇頭的後裔之母,那蛇是人類的大敵,曾給人類帶來死亡,並掌握著死亡的權勢,因此那後裔將成為所有活著的人(即所有逃脫那死亡的人)的生命之源。因此,夏娃是眾生之母,因為所有擁有屬靈與永恆生命的人都是基督的,因此也是那女人的後裔,因為基督是從女人而出的。亞當在吃了禁果、良心受責備時,對那可怕的威脅「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有著恐怖的記憶;因此,他極其留意上帝關於夏娃的後裔要傷蛇頭的話;這似乎為他的恐懼提供了一些緩解,因此他認為以這件事為夏娃命名是值得的,這是他關於夏娃所觀察到的最顯著的事,也是他認為比關於她的一切事都更值得紀念、且能以更大的喜悅與快樂去思考的事,因此他認為這件事最值得讓她的名字成為一個持續的紀念。

亞當在給妻子起這個名字時,特別注意的並非她是全人類的母親,或她母性的普遍性,而是她將要成為其母親之人的品質,即「活著的人」,這從名字本身就可以看出,它表達的是後者而非前者;我們譯為「夏娃」的希伯來文詞彙表達的是「生命」,即她將要成為其母親之人的品質,而非她母性的普遍性。如果她後裔的這種品質與其他任何母親沒有任何區別,那麼這個名字就不太可能這樣取;如果她作為活著之人的母親,其意僅僅是她將成為世上活著之人的母親,那麼其他所有母親也可以像她一樣被稱為「夏娃」,或者用某種表達生命品質的詞來稱呼。名字是為了區分而給予的;因此,亞當無疑給了她一個表達某種區分性的名字;但如果其意僅僅是她是全人類的母親,那麼區分她的僅僅是她母性的普遍性,而非她後裔的品質。那麼,為什麼名字中表達的是品質,而不是那種具有區分性的普遍性呢?

再者:亞當不太可能用一個與他自己沒有任何區別的特徵來給她命名。如果人們的名字不能將他們與所有人區分開來,那麼至少應該有名字將他們與那些與他們共同生活、且最需要區分的人區分開來。但如果他所指的不是她後裔的品質,而僅僅是她作為人類母親的普遍性,那麼這對她和他來說是共同的。

如果亞當所指的僅僅是她作為全人類的母親,那麼他更有可能在最初創造她、她被帶到他面前時就給她這個名字;那是在「生養眾多」的祝福之後;但我們發現這個名字並非在那時給予,當時亞當給了她另一個名字,創 2:23。他稱她為「伊莎」(Ishah),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但「夏娃」作為眾生之母的名字是在另一個場合給予的,即上帝剛剛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之後,且緊接在上帝對亞當宣告死亡的威脅之後,正如前一節所說:「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當亞當處於這死亡判決的恐懼中時,他用上帝對蛇所說的話中隱含的生命應許來安慰自己。亞當在此場合給夏娃起了一個新名字,源於墮落後關於她所顯現的新事物:正如她最初的名字源於她被創造的方式,她的新名字則源於基督的救贖,亞當以那安慰他、關於上帝對他和大地所宣告之咒詛的事物為她命名;正如拉麥給挪亞命名一樣,創 5:29:「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

基督的先祖們以與他、他的救贖或他的恩惠有關的事物來命名,這在當時是很常見的:賽特、挪亞、亞伯拉罕、撒拉、以色列、猶大等人都是如此命名的。

此外,聖經中沒有平行的經文可以證明我們將「眾生」理解為將來活在世上的全人類,或將他們與現在活著的人包括在一起。

Gen 3:20。還有進一步的論據證實,亞當給妻子起名為「夏娃」(意為生命),並非因為她是全人類的母親,而是因為她是基督及其活著的後裔的母親,他們是上帝剛剛所說的那女人的後裔。第一,這個名字非常恰當且適合用來表示後者,因為「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生命在他裡頭,他是生命」。全人類因第一個亞當而處於死亡狀態,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但基督是生命的糧,吃這糧的人必永遠活著;他藉著傷蛇的頭,即毀滅那掌死權的(魔鬼),成為人類生命的源頭;上帝剛才應許這將藉著「伊莎」(Isha)的後裔來實現,這正是亞當起初給他妻子起的名字。

第二,亞當不太可能將「活著的人」作為人類的區分性名稱,以將他們與其他受造物區分開來;因為在前面的章節中,這個詞時不時地被賦予其他受造物,如創 1:21、24、28,以及第 2:19 章,那裡的詞根是相同的;因此後來這個名字也常被賦予其他動物,如第 6:19、7:4、7:23、8:1 章,以及聖經中的許多其他段落。特別是在人類墮落、毀滅自己,並給自己帶來「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威脅,且剛被上帝告知他已經死了(即實際上如此)——「你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之後,他不太可能將此作為人類的區分性名稱。亞當所說的「眾生」一詞,不可能指我們有時用來指代人類的意思;因為我們並非指所有曾經擁有、現在擁有人的本性的人,彷彿生命是那種本性的區分性屬性,我們僅僅是指那些現在活著的人,以將他們與那些已經死去或尚未出生的人區分開來。亞當在死亡首次進入世界、蹂躪、毀滅並對全人類(夏娃的所有後裔,且最初是因她而起)造成可怕破壞這一重大、可怕且令人震驚的事件發生時,不太可能第一次發現這個名字來區分人類,彷彿生命是人類本性的一種區分性屬性和尊嚴。如果亞當所說的「眾生」是指當時世上所有活著的人,那麼這個名字對她來說就非常不恰當;因為當時活著的人中,唯一一個她不是其母親的人就是亞當:他反而是她的父親。但在另一種意義上這是真實的,夏娃確實是所有活著之人的母親,是每一個活著之人的母親,正如原文所說。在全人類中,沒有一個擁有屬靈與永恆生命的人被排除在外,亞當不是,基督不是,她自己也不是,因為在這個意義上,作為基督的母親,她也是她自己的母親。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亞當之前在妻子剛被創造並帶到他面前時,給了她另一個名字,即「伊莎」(Isha);但現在,在墮落的場合以及上帝對此所說的話之後,他更改了她的名字,給了她一個新名字,即「生命」,因為她將成為每一個擁有生命之人的母親;如果他所指的僅僅是她將成為人類的母親,這將是非常奇怪且無法解釋的。如果那僅僅是他所意圖的,那麼在上帝給他們祝福,即「生養眾多」,憑藉此她成為人類的母親時,給她這個名字會更合理;當時人類還處於生命狀態,死亡尚未進入世界。但如果他僅僅是指她是人類的母親,那麼亞當當時不給她這個名字,而稱她為「伊莎」,然後在他們失去生命與榮耀、與所有後裔一同處於死亡判決之下,且因夏娃的愚行給全世界帶來了死亡那可怕、憂鬱的陰影與黑暗之後,立即更改她的名字並稱她為「生命」,這是完全無法解釋的。

第四,亞當在給了她另一個名字後,更改她的名字並稱她為「生命」,無疑是因為關於夏娃出現了某種新的、非常顯著的事;我們無疑有關於那顯著之事是什麼的記載。聖經歷史並不至於如此不完整,以至於在記載一個人名字更改這樣的事情時,卻不提及更改的原因。我們在聖經其他地方多次看到關於更改名字的記載,但總是有原因的說明;但我們沒有關於夏娃有什麼新事的記載,能讓亞當有理由這樣更改她的名字並稱她為「生命」,除了上帝在她墮落後對她和她的後裔所說的話之外。我們在事後立即看到了這個名字的更改,因此必須將其理解為更改的原因。這是一個非常適合取此名字的場合,自然可以推測亞當的心思現在受到上帝剛宣告的死亡咒詛以及藉著夏娃得生命的應許的影響,從而促使他將她的名字從「伊莎」改為「生命」。

最有可能的是,亞當會以夏娃最大的榮耀為她命名,因為顯然他在給她這個名字時考慮到了她的榮耀。名字本身「生命」是榮耀的;而他所提到的關於她是每一個活著之人的母親,無疑是他認為對她而言是榮耀的事。既然他出於對她榮耀的尊重而更改了她的名字,那麼他最有可能在其中表達她獨特的榮耀;而這正是曾經發生過或將要發生在她身上最榮耀的事——上帝說她將成為那要傷蛇頭的「後裔」的母親。這是上帝賜予她最大的榮耀;我們發現聖經中其他人的名字被更改,以表示某種他們獨特的榮耀,如亞伯拉罕、撒拉和以色列的新名字。

第六,聖經中記載的所有預言性新名字,都是關於人們因與基督有某種特殊關係,或在基督及其救贖中有份而獲得的某種偉大特權。因此,亞伯拉罕和撒拉的新名字是上帝在應許他們,萬國都必因他們的後裔得福時賜給他們的;而雅各的新名字「以色列」之所以被賜予,是因為他作為王子在與基督摔跤時勝過了他,並在他和後裔面臨以掃滅絕的危險時,獲得了亞伯拉罕和以撒祝福的確認。

Gen 3: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將這裡的「眾生」理解為那些恢復了屬靈生命、將從死亡中得救並擁有永生的人,這與使徒給予真正基督徒的稱呼相符,林後 4:11。「Οι ξωντες」,即活著的人,或生命擁有者;以及第 5:15 章。


Gen. 3:21

創世記 3:21

Gen. 3:21。「皮衣。」我們始祖赤身露體,卻以犧牲生命為代價穿上了衣服。獸被殺,捨棄了生命,為他們提供了遮蓋羞恥的衣服。皮象徵生命,正如伯 2:4 所說——「皮換皮」——即以命換命。這些獸預表了耶穌基督。它們很可能是作為祭物被殺的;但即使不是,如果它們是上帝為了給亞當和夏娃穿衣而特意殺死的,其預表意義也同樣生動。參見出 36:14。

創世記 3:22–24

Gen. 3:22-24。參見創 2:9 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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