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13–14
Rom 5:13, 14。「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表。」使徒在這些話中要證明兩件事,其中一件確立了另一件。首先,他要證明全人類都在上帝賜給亞當的律法之下,該律法規定「死是罪的工價」。這一點顯而易見,因為罪作為帶來死亡的因素,在摩西頒布律法之前就已經存在於世上,即從亞當到摩西的那段時間。因此,在那段時間裡,在摩西頒布律法之前,罪作為帶來死亡的因素存在於世上,表明在那之前上帝已經頒布了一條威脅死亡的律法,而他們正處於該律法之下;但這不可能是別的,只能是上帝賜給亞當的律法。這證明了亞當是人類的法律頭目;人類處於賜給他的律法之下,其中上帝威脅說違背者必死;因此,上帝在賜給亞當的這條律法中,說「你犯罪的日子必定死」,不僅是對他一個人說的,儘管他使用的是單數;他在亞當身上也是對後代說的。藉此,使徒為他要在這些話中證明的第二件事鋪平了道路,這也是他先前在 Rom 5:12 所斷言的:「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他主要旨在證明這一點,即全人類都在亞當裡犯了罪並墮落了。這一點由亞當作為人類法律頭目的身份得到證實,這是首先暗示的。因為如果上帝在對亞當說話時使用單數,給他一條誡命,是在代表後代對他說話,那麼隨之而來的是,他在威脅中也是代表後代對他說話;這一點進一步得到證實,因為死不僅從亞當作王到摩西,而且還統治了那些沒有像亞當那樣親自違背亞當律法的人。
羅馬書 5:18
羅馬書 5: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既然原文中並沒有「審判」與「恩賜」這兩個詞,我不明白為什麼不將其翻譯得更為通順,譯作:「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過犯臨到眾人以致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義臨到眾人以致稱義得生命。」這樣一來,所隱含的詞彙便與所表達的詞彙一致了。第 16 節中相同詞彙的放置,為這種翻譯提供了相當充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