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1:12–15
士 1:12-15。關於俄陀聶(Othniel)與迦勒(Caleb)的女兒。這個故事中的俄陀聶是基督的預表。正如迦勒的姪子俄陀聶藉著戰爭,以及他對迦勒仇敵的勝利,並從他們手中奪取一座城作為迦勒及其後裔的產業,而獲得了迦勒的女兒——他的表妹——為妻;同樣,基督,作為與神與我們都關係密切的 Mediator,適合成為神與我們之間的 Mediator,藉著與神的仇敵爭戰,並藉著祂對他們的勝利,以及藉著祂將一座城——屬靈的耶路撒冷或錫安——從他們手中救贖出來,作為神及其後裔的產業,而獲得了教會——神的兒女。押撒(Achsah),俄陀聶的妻子,勸她丈夫向她父親求福,並求一塊田地。同樣,正是藉著基督的代求,教會才從神那裡獲得了她所需要的祝福與產業。她向父親抱怨她繼承的是南地,即乾旱、荒涼之地;她向他求水泉,迦勒應允了她的請求;他慷慨且豐盛地賜給她;他賜給她上泉下泉。如果人雖然邪惡,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我們的天父,豈不更將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當迦勒的女兒居住在南地,住在曠野的乾旱之地時,她求水泉,即上泉與下泉。同樣,當神子民的靈魂處於乾旱、憔悴、衰微的狀態時,他們藉著基督的 Mediator 來到天父面前,尋求他們所需的一切供應,這並非新鮮事;祂必賜給他們像上泉下泉那樣的水泉。敬虔有今生與來世的應許。神必賜下 Grace 與榮耀,凡行動正直的人,祂必不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他們。押撒利用她來到丈夫面前的時機,勸他為她代求;這應當教導我們,當我們特別親近基督,並有特別與祂交通的時刻時,要小心利用我們在祂裡面的地位,並為我們所需的祝福,尋求祂在父面前為我們代求。
但這可能特別是指神對教會賜福的某些特定時期,以及為她的緣故實現榮耀的改變;特別是兩個時期。
1. 在基督第一次降臨時及之後所發生的那榮耀的改變。在那之前的教會彷彿居住在南地,被軟弱與貧窮的規條所束縛,處於死亡的職事、字句之下,而非聖靈之下。但當基督親近教會時,祂取了她的本性;祂來到並與我們同住,使祂的教會與祂自己有了更大的親近;並藉著祂的 Mediator 職分,從神那裡獲得了更榮耀的 Dispensation,豐盛的水泉,聖靈的職事,聖靈豐盛地澆灌在她身上,她的產業大大擴張。她不再僅限於迦南地,而是獲得了羅馬帝國及其所有的財富與榮耀,因此既有了下泉,也有了上泉。
2. 在敵基督倒台時,將為教會實現的那榮耀的改變。現在基督的教會彷彿繼承了一塊乾旱之地,並且長期如此——無論在屬靈還是屬世方面都是乾旱的;無論是上泉還是下泉,她的產業都受到極大的限制。但日子將近,基督將在屬靈意義上降臨,教會將離棄世俗的虛榮與她自己的義,歸向基督,那時神將榮耀地擴張她的產業,並將屬靈與屬世的祝福豐盛地賜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