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32:1
出 32, 33, 34。在這些章節中記載的第二次頒布律法的情境中,有許多事物證明這兩次行動代表了上帝與人類在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中的兩大行動。
正是在上帝與百姓這最後一次立約中,摩西作為中保出現,使徒在加 3:19 中對此有所指涉。當百姓破壞了最初在雷轟閃電中頒布的約時,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那時律法被用作訓蒙的師傅,使他們知罪。上帝威脅要離棄他們,不與他們同去,當百姓聽見這惡信而驚惶哀慟時,上帝進一步喚醒並恐嚇他們,發出這樣的訊息:「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一瞬間臨到你們中間,必滅絕你們;所以現在要把身上的裝飾摘下來,使我知道怎樣待你們。」因此,這可怕的威脅伴隨著一絲希望與鼓勵,即或許他們能存活,這給予在最後那句「使我知道怎樣待你們」中。藉由這樣運用律法的恐怖,上帝使百姓摘下他們的裝飾,這象徵著他們自己的義(出 33:5-6)。
摩西此時作為中保行動,而不僅僅是像第一次頒布律法時那樣作為傳話者。他為百姓獻上自己的生命;在告訴百姓他們犯了大罪之後,他甚至提出願意為他們被咒詛並從上帝的冊上塗抹,或許他能為他們的罪作代贖,這正是中保的職分。參見出 32:30-32。
在此場合,當摩西為百姓向上帝祈求時,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這很好地代表了我們的主保與聖父之間的交通(出 33:11)。在此場合,上帝使祂的一切恩慈經過摩西面前,並宣告自己是「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赦免罪孽……」(出 33:19;34:5-7)。
第一次的約寫在上帝親手製作的法版上,正如無罪狀態下人的靈魂與心一樣;這上帝的傑作因人的墮落而毀壞;因此,在以色列子民墮落後,摩西打碎了那上帝親手製作的法版。現在的約寫在摩西——中保——所製作的法版上,正如墮落後的上帝律法,寫在基督所更新之肉體的心版上一樣。
上帝應許,為了履行祂最後一次與子民所立的約,祂將行奇事,是遍地未曾行過的,且百姓都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此,上帝在祂與基督所立的新約道路上,藉由基督在救贖之工中行了那些在聖經中常被描述為極其奇妙的大事。
上帝與摩西——那預表性的中保——立約,作為百姓的首領與代表,並與在他裡面或在他之下作為祂子民的百姓立約,祂因他的緣故向他們施憐憫(出 34:27)。「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以及第 10 節:「看哪,我要在百姓面前立約;我要行奇事。」
摩西在憤怒中帶著破碎的法版從山上下來;因此,基督作為上帝的使者前來,為破壞行為之約執行忿怒。現在祂手拿見證的法版下來,臉面發光。這預表了基督在上帝的以色列中,祂的臉面所發出的恩典之光。參見出 32:19;33:1 的註釋。
出埃及記 32:19
出 32:19。「就打碎了」。摩西打碎法版似乎象徵以下幾點:
(1.) 罪破壞了律法,特別是作為行為之約的律法。法版是約的法版。十誡包含了行為之約的新啟示,其中提出了兩種履行方式。一種是藉由凡人,另一種是藉由基督。這些律法法版是上帝的傑作,沒有經過摩西的雕琢,正如無罪狀態下人心中寫有律法的法版,是由上帝預備好的,不需要任何律法的工作或法律定罪的雕琢來預備。
(2.) 摩西打碎法版所象徵的另一件事,是上帝破壞了祂與百姓之間的約,因此他們面臨被棄絕、不再作為祂立約之民的威脅(因為那是上帝與百姓之間約的法版),這與上帝的威脅一致(出 32:9-10;參見出 34:1)。
同上。上帝彷彿將法版打得粉碎,如同廢除了人類以那種方式獲得生命的任何希望。現在這第二次,法版是藉由摩西的職事與工具性而製作的,他在這裡預表了福音的職事。上帝命令將第二塊法版存放在約櫃中以保存它們,使它們不至於像第一塊那樣被打破(比較申 9:16-17 與 10:1-2)。因此,保存上帝子民心靈聖潔的事務,是委託給基督保管的。第二次交付石版被稱為立新約(出 34:10)。當摩西帶著這些新法版從山上下來時,他的臉面發光,而不是像先前那樣帶著憤怒。這正是申命記中更新的約。這是我們在耶 31:31-32(參見該處,以及來 8:9)所讀內容的生動預表。這些經文所說的會讓人認為,摩西打碎這些法版不僅象徵著上帝廢除行為之約,也象徵著上帝廢除那舊的聯邦制度——藉此上帝作為以色列民的丈夫——因為該制度因他們的罪而顯得不足,無法為更好的約鋪路;這是一個將由基督引入,並在祂裡面得到履行、確認,並成為永約的聯邦制度,正如用來代替這些法版的第二塊法版被妥善保存在約櫃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