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2:1
來 12:1。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見證人的雲彩」是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的一個典範:
在上帝的僕人中,在事奉上帝上的懶惰,與公開的叛逆一樣是該受咒詛的:因為懶惰的僕人是惡僕,將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上帝公開的敵人中間(太 25:26-28)。那些懶惰的人,不是那些通過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之人的跟隨者。「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 6:11;來 6:12)。所有跟隨那些已經進入天堂的見證人雲彩的人,都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他們的罪,並存心忍耐,奔那擺在他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那種真正的信心,即人們藉此依靠基督的義,以及他為他們所做的工作,並真正地以他為糧、靠他而活的信心,總是伴隨著這種在基督徒工作和道路上的熱切精神。這在古時由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羔羊的方式所預表(typified):他們被指示要像匆忙的人那樣吃,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
它甚至出現在《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中:
基督不僅有關於榮耀的成功和賞賜的應許,這些應許是針對他的順服和受苦而作的,而且聖經清楚地將他描述為利用這些應許作為順服和受苦的動機和誘因;特別是父所指定給他的國度的應許,或與父同坐在他的寶座上的應許;正如在 來 12:1;來 12:2 中所說:「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
但「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從未成為講道的主題,儘管正如我們從《講道筆記 I》(Sermon Notebook I)中所見,它曾被考慮過:「根據這段經文講一篇關於容易纏累我們的罪的道。」愛德華滋列出了本應包含在講道中但最終未講的內容:
罪纏累的方式。對抗罪的動機指導。罪造成什麼危害。征服的好處。這種罪使許多人軟弱。阻礙進步和委身。指導:找出它是什麼。驕傲和貪婪?描述它是如何纏累的。
然而,這段經文確實進入了「真正的基督徒生活,通往天堂的旅程」(The True Christian's Life, A Journey to Heaven):
二、我們應該通過走通往那裡的路來尋求天堂。
通往天堂的路是聖潔的路。我們應該選擇並渴望走這條路,而不是其他路。我們應該放棄所有那些罪,那些作為重擔的肉體慾望,這些會阻礙我們前往天堂的旅程。「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無論任何行為或任何慾望的滿足多麼令人愉快,我們都必須放下它,拋棄它;如果它是通往天堂路上的任何阻礙和絆腳石。
希伯來書 12:2
來 12:2。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
《空白聖經》(Blank Bible):
第 2 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等。] 使徒在提到了從世界開始到基督為止的大量傑出的信心榜樣後,最終來到那位是信心創始成終者的人面前,即那些舊約聖徒在上一節中給出了如此傑出榜樣的信心。使徒推薦堅忍作為信心的果實,作為信心的創始者,是指在歸信時賜下信心;作為信心的成終者,是指保守信心直到最終的堅忍,因為信徒是藉著上帝的大能,因信得蒙保守,直到救恩。這種信心的堅忍是使徒在第十章末尾所推薦的,為了加強他的勸勉,他引入了那些例子,即上一節所提到的第十一章中那雲彩般的見證人。原文中翻譯為創始者和成終者的詞是 ??????? 和 te?e??t??。第一個詞來自 a???(開始),後者來自 te???(終結)。基督是我們信心的開始者和成終者,是作者和終點。他是我們信心的成終者或完成者,不僅作為完成者(?)的效果,而且作為終止我們信心的對象和終點,在他是我們信心所尋求和瞄準的目標中,信心得以完成。
在這裡,愛德華滋也計劃了一篇講道,並且成功執行了該計劃。從《講道筆記 I》(Sermon Notebook I),第 35 頁,我們得知他打算:
講關於基督是信心創始成終者的道,第 50 頁,參見關於懷疑的雜錄,參見第 42 頁。通過腐敗的內在運作。第 42-46 頁(懷疑)。他會(?)基礎。給予信心的手段和信心本身。祈求它不會失敗。保守。給予美德的操練。增加(?)對手。
這篇講道於 1734 年 10 月講授,其「教義」是:「我們這些生活在福音之下的人,被呼召仰望耶穌。」我們應該「……注意基督的卓越,這對心靈來說是一場……盛宴。」「世俗的事物相比之下沒有……榮耀,」它們是「徒勞的」。不僅是注視基督,而且在信心上安息在他裡面,才是關鍵。
事實上,愛德華滋就 來 12:2 講了兩篇道,第二篇是關於 來 12:2-3:「基督在巨大的困難和挫折中堅持的救贖之愛。」在這裡,愛德華滋發展了基督對罪人的愛,這種愛將他帶到了世上,追溯了那堅定之愛的腳步。
希伯來書 12:3–7
來 12:3-7。那忍受罪人這樣對待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希伯來書 12:8
來 12:8。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奇怪的是,這段經文被用來支持只接納那些「外表上是真基督徒」的人進入教會成員資格。
(7) 這是一個明確的證據,不僅原始教會的大多數成員外表上是真基督徒,而且他們是以這種觀念被接納的,因為在他們身上出現了這種估計的根據;當偶然接納了其他人時,那並非他們的目標;因為當其他人被接納時,他們被描述為不知不覺地被帶進來或混進來的。使徒們就是這樣描述這件事的:猶大書第 4 節,「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是不虔誠的,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 2: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如果有人說,這裡所說的是公開醜聞的人和異端分子:我回答說,當他們被帶進來時,他們並非公開醜聞的人;也沒有理由認為他們在被接納時就是異端分子,儘管後來他們變成了叛教者。斯托達德先生(Mr. Stoddard)說,並非所有偽君子都是不知不覺混進來的,因為有些人是。(《上訴》,第 17 頁。)對此,我謙卑地說,對於所有被接納的偽君子來說,這一定是肯定的,要麼接納他們的教會知道他們是偽君子,要麼不知道。如果當時教會在接納他們時知道他們是偽君子,那麼教會在接納他們時,就沒有遵循斯托達德先生經常聲稱認為在接納成員時應該遵循的規則,即只接納那些在理性慈善的判斷中是真基督徒的人——(《上訴》,第 2、3、10、28、23、67、73、93、94 頁。)但不僅異端分子和別有用心的偽裝者不知不覺地混進來,而且所有假弟兄,所有並非真正蒙恩的教會成員都是這樣,這顯然是因為他們被描述為家庭中的私生子,他們是假孩子和假繼承人,不知不覺地被帶進來,並通過欺騙強加給那些特權的分配者:來 12:8,「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因此,從使徒的著作中可以充分證明,基督的有形教會在全世界是如何在使徒們自己的指導下最初建立和組織的,他們根據他們偉大主和師傅的聖靈的無誤引導來規範它。毫無疑問,正如當時建立基督教會一樣,現在也應該這樣建立。在其他方面,我們有什麼比在使徒親自指導下的原始教會中所做的更好的教會法規規則呢?例如教會的常設官員、長老和執事、引入牧師按立的方法等。在我所堅持的這個問題上,我認為聖經比在其他事情上要充分得多。
希伯來書 12:9
來 12:9。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
在詳細說明牧師職責的主要目的之外,愛德華滋在這裡對靈和繼承給出了一個很好的定義:
上帝是人類靈魂和身體的創造者;但他們的靈魂以一種特殊且更直接的方式是他的傑作,其中較少使用第二因、工具或手段,或任何預先存在的東西。人類的身體,雖然確實是上帝的工作,但卻是通過自然父母的繁衍方式由他形成的,構成它們的物質是預先存在的物質;但人類的靈魂是上帝直接創造和注入的,沒有任何部分是從世俗父母那裡傳遞的,也不是由任何先前存在的物質或原則形成的。使徒觀察到了這種區別,並談到世俗的父親是我們靈魂的父親。來 12:9,「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因此,上帝一次又一次地被稱為「萬靈的上帝」,民 16:22 和 民 27:16。在 傳 12:7 中,上帝被描述為直接給予或植入了靈魂,在這方面與身體不同,身體是由預先存在的物質組成的;「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在 亞 12:1 中,上帝的一個榮耀特權被提到,即他是「造人裡面之靈的」。事實上,人的靈魂是所有下界受造物中,上帝最偉大、最榮耀的傑作。因此,無論第二因在生產較低級的受造物中如何被改進,這作為所有受造物中首要且最高貴的,以及所有其餘受造物的冠冕和終點,更應該被保留為上帝親手直接的工作,展示他的大能,並直接從他那裡傳遞,而無需工具的介入,無需為了榮耀第二因而改進它們來產生如此高貴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人類最初的創造中,當他的身體直接由上帝形成時,而不是在自然過程中,或通過自然繁衍的方式;靈魂仍被描述為以一種更高、更直接和即時的方式來自上帝,並以這種方式傳遞,即上帝在其中彷彿傳遞了他自己的一些東西: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一種卑微和低下的起源)造人(即他的身體),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由此從一個無限更高的源頭,即上帝自己的活靈或神聖的生命豐滿中傳遞了一些東西)這樣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希伯來書 12:10
來 12:10。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在他第一篇發表的講道「上帝得榮耀」(God Glorified)中,愛德華滋表明聖徒的聖潔源於上帝,來 12:10:2。救贖者在上帝裡面擁有他們所有內在的善。內在的善是雙重的;它要么是卓越,要么是快樂。救贖者不僅從上帝那裡獲得這些,作為由他所引起的,而且在上帝裡面擁有它們。他們通過一種對上帝的參與而獲得屬靈的卓越和喜樂。他們被造得卓越,作為上帝卓越的一種傳遞:上帝將他自己的美,即他美麗的形象,放在他們的靈魂上:他們成為有分於神聖本性,或上帝道德形象的人,彼後 1:4。他們通過成為上帝聖潔的有分者而變得聖潔,來 12:10。聖徒通過上帝聖潔和喜樂的傳遞而變得美麗和蒙福,就像月亮和行星通過太陽的光而變得明亮一樣。聖徒通過上帝對靈魂的一種傾注而獲得屬靈的喜樂和快樂。在這些事情中,救贖者與上帝有團契;也就是說,他們與他分享,並分享他。
根據《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這段經文也顯示了聖靈如何「在聖徒中運作」以及如何不運作:
因此,不僅作為操作者的聖靈與其操作對象的關係方式不同;正如聖靈在聖徒中運作,作為住在他們裡面,作為一種持久的行動原則,而他不在罪人身上這樣運作;而且影響和操作本身是不同的,所產生的效果也大不相同。因此,不僅人被稱為屬靈的,因為有上帝的靈住在他們裡面;而且那些由聖靈在他們裡面產生的資格、情感和經歷也是屬靈的,並且在性質和種類上與自然人在保持自然狀態時所能擁有的一切大不相同;也與人類或魔鬼所能創造的一切大不相同:這是在這個高層意義上的屬靈工作;因此,它高於所有其他工作,是上帝聖靈所特有的。沒有什麼工作如此崇高和卓越;因為沒有什麼工作是上帝如此多地傳遞自己,並且受造物在如此高的意義上參與上帝的;因此,它在聖經中被表達為聖徒成為「有分於神聖本性」(彼後 1:4),並有上帝住在他們裡面,他們住在上帝裡面(約壹 4:12;約壹 4:15-16,以及第 3 章 21 節),並有基督在他們裡面(約 17:21;羅 8:10),成為永生上帝的殿(林後 6:16),靠基督的生命而活(加 2:20),成為上帝聖潔的有分者(來 12:10),有基督的愛住在他們裡面(約 17:26),有他的喜樂在他們裡面滿足(約 17:13),在上帝的光中見光,並被賜予喝上帝快樂的河水(詩 36:8-9),與上帝有團契,或與他交流和分享(正如這個詞所意味的)(約壹 1:3)。並不是說聖徒成為上帝本性的有分者,從而與上帝「神化」,與基督「基督化」,根據一些異端的可憎和褻瀆的語言和觀念;但是,用聖經的說法,他們成為上帝豐滿的有分者(弗 3:17-19;約 1:16),也就是說,根據受造物的程度和容量,成為上帝屬靈的美麗和幸福的有分者;因為顯然「豐滿」這個詞在聖經語言中就是這個意思。因此,聖徒心中的恩典是上帝最榮耀的工作,在其中他傳遞了他本性的良善,這無疑是他獨特的工作,並且以一種卓越的方式,高於所有受造物的能力。
在「真正的恩典」(True Grace)中,愛德華滋陷入了崇拜:
那些內在的美德和宗教是多麼卓越!聖徒和天堂天使最卓越的經歷就在於此。人基督耶穌最好的經歷就在於此,無論是在他謙卑還是榮耀的狀態下。上帝的形象就在於此;是的,這在聖經中被稱為上帝自身美麗和卓越的一種傳遞——一種對神聖本性的參與,彼後 1:4。一種對他聖潔的分享,來 12:10。一種對基督豐滿的分享,約 1:16。藉此,聖徒被上帝一切的豐滿所充滿,弗 3:18;弗 3:19。藉此,他們與父和子都有團契,約壹 1:3;也就是說,他們在他們的幸福中與他們交流。是的,藉著這種神聖的美德,上帝和聖徒之間有一種相互的內住:約壹 4:16,「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
希伯來書 12:11–13
來 12:11-13。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反得痊癒。
希伯來書 12:14
來 12:14。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聖潔是「所有敬虔之人所行走的共同康莊大道」,正如《偽善者在禱告職分上的缺失》(Hypocrites Deficient in Duty of Prayer)一文中所述。
4. 思考這種疏忽的生活方式,如何與過聖潔生活不相符。聖經充分教導我們,真正的基督徒必然過聖潔的生活;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 12:14);凡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基督潔淨一樣(約壹 3:3)。箴 16:17 說:「正直人的道是遠離惡事」,即這好比是所有敬虔之人所行走的共同康莊大道。賽 35:8 也有同樣的旨意:「在那裡必有一條大道,稱為聖路,污穢人不得經過,必專為贖民行走」,即前幾節經文所提到的那些蒙救贖的人。羅 8:1 將此作為所有信徒的特徵,即他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
1733 年 5 月,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曾就此經文講道:「除了聖潔的人,沒有人能被接納去見基督。」使徒當時正在描述逼迫,以及基督徒應當忍耐、與眾人和睦、以善報惡的職分。但「他並不希望他們為了和睦而放棄聖潔」。正是聖潔使人能與上帝和睦。見到基督,是指在基督的人性與神性聯合的榮耀中見到祂。
那些見到祂的人,是無法忍受污穢的人,而惡人卻像豬一樣享受污穢。事實上,屬血氣的人對道德的甘甜毫無知覺,儘管他們可能因自然的卓越而欣賞它。在聖徒心中,基督是寶貴的,不僅僅是因為祂將他們從地獄中救出來。聖潔是真正基督徒固定且堅定的目標。
其原因在於,對基督的信心是一個活躍的原則。聖徒是被吸引的,而非被驅趕的。
希伯來書 12:15
來 12:15。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恐怕有毒根在你們中間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在《教會懲戒的本質與目的》(The Nature and End of Excommunication)講章中,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引用此經文,以表明教會成員必須為反對罪惡作見證。
為了使其他成員不至於沾染污穢,他們必須為反對罪惡作見證,即每當罪惡在他們中間出現時,特別是在那些嚴重的惡行上,都要予以譴責。如果他們疏忽這樣做,他們本身就因這種疏忽而負有罪責;不僅如此,他們還會讓自己去學習那些他們所容忍的別人的惡習;因為「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因此,使徒發出了懇切的警告,來 12:15:「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恐怕有毒根在你們中間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希伯來書 12:16
來 12:16。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在《拖延的愚昧》(Folly of Procrastination)一文中,來 12:16 顯示了指望臨終悔改的危險:
這難道不是你們冒險去滿足私慾的根本原因嗎?讓年輕人審視自己所有隱秘的行為;你們在黑暗和隱秘角落獨自所做的事。上帝知道,你們自己的心也知道,儘管別人不知道。請公正地問問你們自己的良心;這難道不是給予你們勇氣去這樣做的原因嗎?因為你們聽說上帝是一位非常慈悲的上帝,祂常憑著主權的恩典,賜下對大罪,甚至是故意犯罪的悔改,並因悔改而赦免?於是你們希望有一天祂也會這樣對待你們。你們打算在未來的某個時候懇切地尋求祂;你們希望自己會被喚醒。如果你們像打算的那樣非常懇切,你們希望自己會歸信,然後你們就會被赦免,這就好像你們從未犯過那些罪一樣。
如果情況確實如此,請考慮你們如何誇口明天,愚蠢地依賴未來的機會去悔改,同時也愚蠢地妄想上帝會賜予你們悔改,而你們卻採取了一種激怒上帝的途徑,最終使你們陷入封閉的剛硬與盲目,以及最可怕的永恆的定罪;你們沒有考慮到上帝會彰顯祂的報應公義,正如祂彰顯祂的慈悲一樣;也沒有記住以掃那悲慘的例子,「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祝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找不到悔改的路。」來 12:16-17。
希伯來書 12:17
來 12:17。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找不到悔改的路。
《空白聖經》(Blank Bible):
17] 使用「承受」一詞,是因為這祝福本是從他父親以撒那裡傳承給他的,作為長子應得的產業。如果他沒有賣掉他的長子名分,他本來會是以撒的繼承人(?),繼承那些對他及其後裔所作的特別應許,即上帝會將迦南地賜給他,並且萬國都必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以撒認為這祝福最合適地應當傳給他,因為他是長子,因此指示他去打些野味,以便在他死前祝福他。
希伯來書 12:18
來 12:18。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
《空白聖經》:
[18.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 這句話是用來加強使徒先前給基督徒的勸誡,即要謹慎或懇切地留意,他們的聚會和敬拜不要被像以掃那樣的人所玷污和褻瀆。因為他在此教導我們,基督徒在福音之下,比西奈山的以色列人更需要謹慎,不可在敬拜中褻瀆且不敬地親近上帝。在西奈山,上帝顯現得如此可怕,對會眾在侍奉上帝時的要求如此嚴格且謹慎,以免因他們的錯誤而立即被毀滅(參見來 12:20)。使徒的意圖顯然體現在他對此處所說之話的應用上,即來 12:25 至本章末尾。
希伯來書 12:19–20
來 12:19-20。與角聲與說話的聲音。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即便走獸摸這山,也要用石頭打死。」)
希伯來書 12:21
來 12:21。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
《空白聖經》:
參見第 81 條。摩西說] 即他在出 19:16 中記述自己時所寫的,當時營中所有的百姓都戰兢,包括他自己在內,因為他當時也在營中。這與第一章第 8 節中上帝對祂兒子所說的話類似:「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等等——即大衛藉著上帝的靈對兒子所說的話。參見上一卷第 30 頁(?)。
《聖經注釋》(Notes on the Bible):
[135] 來 12:21。「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所指的地方似乎是申 9:18-19:「我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等等。上帝當時藉著山上異常的燃燒顯明了祂的不悅。參見第 15 節。
希伯來書 12:22
來 12:22。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
《空白聖經》:
22, 23, 24] 參見第 704 頁**
704** 來 12:22; 來 12:23; 來 12:24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等。] 在這整段經文中,似乎都提到了上帝在錫安山上的顯現,因為這比在西奈山上的顯現更為溫和。基督徒所加入的天上社會,被認為在那些比後者更可愛的環境中,與前者(即錫安山)相似。錫安是上帝的城。在矗立於那裡的聖殿中,基路伯是牆壁的裝飾,無論是在聖所還是在至聖所,都象徵著天使的同在。那裡有祭司的總會和會眾,他們取代了長子的位置,並保存著名字的目錄。上帝作為爭論的最高審判者在那裡,發出祂的聖諭。大祭司是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中保(比較路 1:8-10),並且……
《資格論》(Qualifications)一文結合此經文與其他經文指出:
7. 可見性不僅僅是道德上的真誠,而是那種天上的聖徒所擁有的聖徒身分,這一點很明顯,因為他們常被說成是可見地屬於天上的,並且是天上聖徒社會的一員。因此,使徒在給以弗所人的書信中,稱他們可見地屬於同一個上帝的家或家族,其中一部分在天上。弗 2: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了。」連同下一章第 15 節:「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上下文和論述的延續證明,他仍在談論他在前一章後半部分所提到的同一個家族或家庭。因此,所有可見的基督徒都被說成是可見地屬於天上的教會的孩子。加 4: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同一位使徒談到可見的基督徒時,說他們可見地來到了天上的城,加入了那裡榮耀的天使群體,並且可見地屬於「那記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 12:22;來 12:23。在其他地方,他們被說成是可見地屬於那些「名字寫在生命冊上」的人,啟 3:5;啟 22:19。那些名字真正寫在生命冊上的人,是上帝真正的聖徒,擁有救贖的恩典,這由啟 13:8 可見:「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他。」以及啟 20:12:「另有一卷書展開,就是生命冊。」第 15 節:「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在本章結尾,我們被告知那些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是如何被處置的;然後先知在下一章繼續告訴我們,那些名字被發現記在上面的人是如何被處置的,即他們被接納進入新耶路撒冷。啟 21:27:「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然而在下一章中暗示,有些人並非真正蒙恩的人,有些人最終會滅亡,但他們可見地屬於那些既在新耶路撒冷有分,名字又寫在生命冊上的人。啟 22:19:「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上帝必從這生命冊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於 1740 年 4 月開始就此段經文講道。來 12:22-24 (1) 「一、我現在要說明基督徒如何被說成是來到錫安山。」隨後是一系列七篇講章,每一篇針對經文中的一個陳述。
來到錫安山意味著來到摩利亞山,在那裡聽到的是銀號角歡樂的聲音,而不是西奈山可怕的聲音。在那裡聽到的是救主,而不是頒布律法者。因此,這是基督徒所來到的一座山,即恩典的寶座。
希伯來書 12:23
來 12:23。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空白聖經》:
[與 23 - 長子](?)第 704 頁?? - 來 12:23 - 和諸長子之會] 「那城的居民和上帝聖殿的侍奉者……聖徒被稱為長子,因為在律法之下,長子是特別歸屬於上帝的,並繼承雙倍的榮譽和產業。」多德里奇(Doddridge)註釋。參見左欄關於第 22、23、24 節的註釋**。
** 來 12:22-24。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等。](這已經從多德里奇的註釋中錄入。)
希伯來書 12:24
來 12:24。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空白聖經》:「24+] 參見上一卷第 10 頁**」
一篇雜項觀察《關於基督徒罪得贖之教義的必要性與合理性》(Concerning the Necessity and Reasonableness of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Satisfaction for Sin)指出:
來 12:24-26,「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使徒警告我們不可棄絕的那位說話者,他曾在地上說話,他的聲音震動了地,而如今他從天上說話,他的聲音不僅震動地,還震動天,這就是第 24 節所說的耶穌,新約的中保等等,他的血在說話。
希伯來書 12:25
來 12:25。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空白聖經》:
來 12:25; 來 12:26。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 你們已經來到錫安山,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從那裡向我們說話的。這裡有一個聲音從我們提到的這兩座山向我們說話,即西奈山和錫安山 [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等-] 那在西奈山說話的是在地上說話,西奈是一座地上的山。那從錫安山向我們說話的是從天上說話,因為這不是一座地上的山,而是天上的。基督徒所來到的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即錫安山,也就是天堂。
《永恆的懲罰》(Endless Punishment)講章指出:
因此,他談到那個古老時代的事物,說它們是容易被震動和移除的;但對於隨後引入的新時代的事物,則說它們是不能被震動的,而是要永遠長存的,來 12:25 至末尾,以及林後 3:11。新約時代在舊約的預言中常被稱為永恆的時代;耶 31:31; 耶 31:32,耶 32:40,賽 61:8,結 37:26。
希伯來書 12:26
來 12:26。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
《空白聖經》:
26 節,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等。] 在地上說話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從天上向我們說話的聲音震動了天和地。摩西可能就是指那位在地上說話的人,因為當他在西奈山說話時,他從那裡帶來了律法,而可拉及其黨羽就是他所指的「棄絕者」。參見雜項第 664 條。
雜項 664.a 解釋道:
664.a. 不信之罪的嚴重性。不信的罪極其激怒上帝,因為藉此祂的獨生子被定罪並受到惡待。我們從上帝因聖徒受到惡待而多麼迅速且強烈地被激怒,就可以判斷這會多麼激怒祂的忿怒。那些僅僅是基督門徒的人,在上帝眼中是如此寶貴,上帝對他們評價如此之高,以至於觸摸他們就是觸摸上帝眼中的瞳仁,祂的忿怒因此被有效地激發起來。藐視他們是一項大罪,太 18:10:「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但上帝對祂的獨生子是多麼更加珍愛,祂對祂的評價又是多麼更高。約 3:18:「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特別是如果任何聖徒帶著恩典的信息從上帝那裡來到人面前,如果他們隨後受到侮辱,上帝會多麼強烈地憤慨。因此,當可拉及其黨羽嫉妒摩西並惡待他、拒絕他時,上帝是多麼強烈地憤慨,他們被毀滅得是多麼可怕。但如果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空白聖經》:「26.27] 參見基德主教(Bp. Kidder)《論證》(Dem.)第 3 部分,第 17.18 頁。參見啟 21:1 的註釋。」
在《地獄刑罰的永恆性》(The Eternity of Hell Torments)中,我們讀到:
當聖經談到惡人在所有暫時的事物終結時被判處刑罰時,它就將其稱為永恆的,正如在經文和其他地方所說的那樣。——誠然,「永遠」一詞在聖經中並不總是表示永恆。有時它意味著一個人活著的期間。在這個意義上,據說那個選擇與主人同住的希伯來僕人,應該被穿耳,並永遠侍奉他的主人。——有時它意味著猶太人的國家和教會存續期間。在這個意義上,幾條對該教會而言是特殊的、且效力不超過該教會存續時間的律法,被稱為永遠的條例。參見出 27:21;出 28:43 等。——有時它意味著世界存續期間。正如傳 1:4 所說:「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而這最後一種是該詞所表示的最長的暫時持續時間。沒有任何例子表明當它表示暫時的持續時間時,被用於表示長期的持續時間:因為世界的持續時間無疑是所有暫時事物中最長的,正如它的開始是所有暫時事物中最早的一樣。因此,當聖經談到事物在世界奠基之前就存在時,意思是它們從永恆開始就存在,在時間開始之前就存在。因此,那些在世界末日之後繼續存在的事物,是永恆的事物,是在時間終結之後的事物。——毫無疑問,當暫時的世界終結時,暫時的事物也將終結。當天地震動並被移除的時候來到,那些留下來的事物將是不能被震動的,而是要永遠長存的,來 12:26;來 12:27。——這個可見的世界包含了所有被看見且暫時的事物;因此當它終結時,所有暫時的事物都將終結,因此在那之後留下來的事物將是永恆的。
希伯來書 12:27–28
來 12:27-28。這話「再一次」,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侍奉上帝。
希伯來書 12:29
來 12:29。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
「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是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 1731 年 8 月至 12 月之間,即北安普頓第一次大覺醒之前所講的一篇講章。
十年後(1742 年 5 月),在第二次大覺醒的高峰期,他根據大綱又講了一篇,題為「上帝自己就是那將要毀滅並吞噬惡人的火」。這足以反駁那種認為地獄是上帝「缺席」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