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58 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第11章
希伯來書 — 第 11 章

希伯來書 11:2–3

來 11:2-3。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上帝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空白聖經》:「參見歐文(Owen)相關注釋第 12 頁及第 14 頁邊緣標記處。」

令人遺憾的是,我沒有找到愛德華滋對這段對護教學如此重要的經文有任何直接的陳述。他在此處僅以隱晦且神秘的方式引用了斯托達德(Stoddard)。

那些堅持要求人們在沒有經歷且處於極差狀態時憑信心生活的人,他們對信心的觀念也是非常荒謬的。他們所說的信心,是指相信自己處於良好的狀態。因此,他們認為懷疑自己的狀態是一種可怕的罪,無論他們處於什麼狀態,無論他們做了什麼邪惡的事,因為這是「不信」這一重大且可憎的罪;而那在最缺乏亮光或經歷時,仍能最自信且不動搖地維持自己良好狀態之盼望的人,就是最好的人,最尊榮上帝的人;也就是說,當他處於最糟糕、最邪惡的狀態與道路中時;因為,確實,那是他信心堅強、歸榮耀給上帝,並且在無指望之時仍存指望的標誌。但他們是從哪本聖經中學到這種信心的觀念,即信心就是一個人自信地相信自己處於良好的狀態呢?如果這就是信心,法利賽人就擁有卓越程度的信心;其中有些人,基督教導說,犯了對聖靈不可赦免的罪。聖經將信心描述為人們藉以進入良好狀態的途徑;因此,它不可能與相信自己已經處於良好狀態是同一回事。假設信心在於人們相信自己處於良好的狀態,實際上等同於假設信心在於一個人相信自己擁有信心,或相信自己相信。


希伯來書 11:4

來 11: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空白聖經》:「[4] 參見創 4:3, 4 之注釋,第 453 頁。B.3.『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參見歐文(Owen)相關注釋第 20, 21 頁邊緣標記處,與博士在啟 6:9-11 及 8:3, 4 的解經一致。」


希伯來書 11:5

來 11: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

《空白聖經》:「[5.6] 參見第 698 頁 _H。」

來 11:5;11:6 - 「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使徒指的是聖經對以諾所作的見證,即他與上帝同行,這一表達暗示了友誼、友好的交往與相互的喜悅,因為若不同心,人怎能同行呢?因此,使徒可以恰當地說他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他非常正確地觀察到,若不信有上帝,且不信祂賞賜那殷勤尋求祂的人(按我在第 6 節的獨立注釋中所解釋的意義),就無法在這種意義上取悅上帝,無法維持友誼與相互喜悅的交往。當使徒說「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可以理解為「到祂面前與祂同行的人」,他與祂在友好的、喜悅的聯合與交往中結合。多德里奇博士(Dr. Doddridge)在此處的注釋中說,拉斐留斯(Raphelius)已經證明,希臘原文詞彙 p??se???µe??? 在希臘古典著作中被應用於藉由禱告來到上帝面前;它在來 10:1、10:22 及 12:22、12:23 中被用於在任何敬拜行為中親近上帝。因此,他正確地觀察到,此處可以採取更廣泛的意義,指代那包含在取悅上帝或與祂同行中的虔誠與美德的穩定過程。

以諾,正如本節經文所示,代表了《救贖歷史》(The History of Redemption)中的一個重要發展:

8. 在聖經記載中,推動這項工作(救贖之工)的下一件顯著之事,是以諾被接升天。我們在創世記第 5 章 24 節(創 5:24)中讀到相關記載 [「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摩西在此處記載挪亞家譜時,並沒有像記載其他人那樣說他活了多久然後死了,而是說「上帝將他取去」,即:上帝在身體與靈魂上接走了他,使他未經死亡就被帶到天堂,正如來 11:5 所解釋的:「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藉由上帝這項奇妙的作為,救贖之工在多方面被推向了比以往更高的境界。

你們可能記得,當我在第一次講道中從這段經文說明上帝在救贖之工中所瞄準的偉大目標,以及祂打算實現的主要事項時,我曾提到過,其中包括針對選民完全修復墮落的廢墟,並將人從他自己在靈魂與身體上所帶來的毀滅中恢復過來。現在,以諾的被接升天是歷史上第一個關於身體修復墮落廢墟的實例。在此之前,已有許多藉由基督的救贖修復人類靈魂的實例,但直到現在,還沒有救贖並實際拯救身體的實例。所有選民的身體在世界末日都將與他們的靈魂一同得救;所有聖徒的身體都將實際得救:那些屆時已經死亡的,將藉由復活;而屆時活著的,將藉由使他們經歷榮耀的改變。在此之前,曾有許多聖徒的身體在基督復活與升天時被喚醒並得榮耀,在此之前也有以利亞身體得榮耀的實例,但所有實例中的第一個就是我們現在所談論的以諾。

藉由上帝這項奇妙的作為,救贖之工被推向了比以往更遠的境地。上帝的教會在這一方面獲得了福音亮光的極大增長,因為教會藉此對未來狀態以及聖徒在天堂中未來榮耀的獎賞有了更清晰的彰顯。我們在提後 1:10 中被告知,「藉著福音,將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因此,這種彰顯越多,福音的亮光在這一方面就照耀得越清晰。舊約中關於未來狀態的說法,與新約中更完整、更清晰、更豐富的啟示相比,是非常晦澀的。然而,即使在那些早期時代,上帝的教會也因這一實例而蒙福,因為他們親眼目睹了其中一位弟兄未經死亡就被實際帶到天堂;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上帝的教會在當時是知情的,正如他們後來對以利亞被接升天知情一樣。正如這比教會之前所擁有的對未來狀態的彰顯更清晰一樣,它也是上帝打算藉由耶穌基督的救贖賜給所有聖徒之未來榮耀的保證或憑據。


希伯來書 11:6

來 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空白聖經》:

6. - 到上帝面前來的人] 即:擁有真實的進路、准入與接納,來到上帝面前,以至於與上帝真正聯合並與祂同行。[必須信有上帝。] 即:必須相信祂是(一位)上帝,這意味著祂擁有至高的榮耀、充足與統治權。

相信那些關於上帝的事物,這些事物隱含在上帝的名字「我是」(I AM)之中。

尋求祂的人。] 在聖經中,尋求上帝通常暗示信靠上帝或真實信心的操練。該詞為 e??te??,這是一個更強烈的表達,使徒的意思似乎是指以全心尋求祂,正如詩 119 篇中的短語,在現實中、真誠地並以靈魂真實的熱忱尋求祂。

參見普爾(Pool)的《摘要》(Synopsis)相關注釋第 1358 頁。U.d. 邊緣標記處。

必須信祂賞賜。] 即:尋求祂並非徒勞,人可以安全地、帶著對成功的正當確信,並堅信祂是充足的、信實的,且準備好賜下我們所信靠祂的恩惠,來進行尋求。該詞被用於表示成功與恩惠。來 10:35。「但在你那裡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祂沒有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


希伯來書 11:7

來 11:7。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早期最具影響力的覺醒講道之一是以創 6:22 為基礎,但本可以使用來 11:7。我們引用開場介紹,並建議閱讀該講道以理解愛德華滋筆下的挪亞。

關於這些話,我想觀察三點:

1. 上帝命令挪亞的是什麼,這些話所指的又是什麼。那是根據上帝針對洪水將至之時的特別指示建造方舟;並為他自己、他的家人以及將在方舟中得保存的其他動物儲存食物。我們在創 6:14 中有上帝關於此事給他的具體命令:「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等。

2. 我們可以觀察上帝委託給挪亞的工作的特殊設計:當世界其餘部分被淹沒時,拯救他自己與他的家人。參見創 6:17-18。我們可以觀察挪亞的順服。他順服了上帝:挪亞就這樣行了。他的順服是徹底且普遍的:凡上帝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他不僅開始了,而且完成了上帝命令他為從洪水中得救而承擔的工作。使徒在來 11:7 中提到了這種順服:「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

後來,愛德華滋回答了一個護教學觀點。

答:舊世界的罪人對挪亞告訴他們關於即將淹沒世界的洪水,有著完全相同的反對意見。然而,上帝單純的話語被證明是這種事情即將發生的充分證據。當時地球上數以百萬計的人中,沒有一個人相信挪亞所說的話,原因是什麼?除了這是一件奇怪的事,以前從未聽說過這樣的事之外,還能有什麼原因呢?挪亞告訴他們洪水將高過山頂,這故事對他們來說一定顯得多麼奇怪!因此,來 11:7 說:「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很可能,沒有人能想像整個世界怎麼會被洪水淹沒;所有人都準備好問,哪裡有足夠的水?以及它將藉由什麼方式降臨在地上。挪亞當時也不知道它將如何發生;他只是告訴他們上帝說它將會發生:而上帝單純的話語,祂是有能力的,祂知道如何使之發生,且祂不能說謊。

這段經文對愛德華滋來說也表明,「隨後的信心行為」使人稱義:

所以,不僅是信心的第一次行為,隨後的信心行為與信心的堅忍,也使罪人稱義;儘管救贖在第一次行為後本身就是確定且穩固的。因為第一次信心行為使人稱義的方式,並非藉由使救贖的未來性在自身中變得確定;因為在第一次信心行為之前,正如之後一樣,它藉由上帝的旨意在自身中就是確定的。但我們的任何行為能將救贖與主體聯繫起來,僅有這兩種方式:1,它可以給予一種相稱性(congruity);2,它給予我們一種關於救贖未來性的神聖彰顯,使我們能夠抓住並依賴上帝的真理與信實,確信我們將獲得救贖。救贖在某種意義上是罪人在相信之前的權利。它在世界創立之前就已在基督裡賜給了他。但在罪人相信之前,他並沒有實際擁有那賦予相稱性的東西,也沒有從上帝那裡得到任何他可以抓住的東西,以至於他可以要求它,或在良好的基礎上盼望它。他不能被說擁有任何權利,因為他沒有相稱性;至於對基督所作的應許,他無法抓住它,因為那沒有向他顯明。如果上帝向天使宣告並應許某人將得救;那不會給他任何他自己的權利,或任何挑戰的基礎。應許是一個人打算對另一個人行善的彰顯,目的是讓他可以依賴它,並安息在其中。他內心的確定性源於這種彰顯;而對他行公義的義務,則源於這種彰顯是向他作出的,目的是讓他可以依賴它。因此,隨後的信心行為也可以說賦予了罪人得救的資格,正如第一次行為一樣。因為從所說的來看,顯然相稱性源於它們,正如源於第一次行為一樣;它們同樣包含了與作為中保的基督聯合的性質;並且它們在向我們彰顯救贖的未來性以供我們依賴方面,可能比第一次行為起著更大、甚至更大的作用。因為我們對此的認識可能主要源於後來的行為,以及一系列的行為。這是第一次行為所獨有的,即只要該行為是清晰的,它就為我們提供了來自上帝的證據,供我們依賴;既為了持續的信心行為,也為了與之相連的救贖。因此,只要這個行為對我們來說是清晰的,我們就可以要求這兩者作為我們的權利。聖經提到亞伯拉罕與挪亞後來的信心行為,作為賦予那作為稱義之事的義的資格。參見羅 4:3,來 11:7。

在 1745 年,愛德華滋在一次簡短的講道大綱中宣講了來 11:7 的另一個面向。「當上帝發出關於毀滅即將臨到世界的警告時,人們應當提前關心,確保他們有一個避難所,可以從那毀滅中躲藏起來。」


希伯來書 11:8

來 11:8。因著信心,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

在此,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也找到了證據,以證實他(保羅)關於唯獨信心稱義的教義。這並非亞伯拉罕信心的第一次行動,而是在他憑信心離開本國(來 11:8),並被視為上帝的摯友許久之後才發出的。

這段經文在《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中被提及,與恩典之約有關。

實踐是信靠基督以得救贖最恰當的證據。「信靠」一詞,根據其在日常用語及聖經中較為通用的用法,其適當含義是指一個人的心靈受到鼓舞與激勵,憑藉他人的能力與信實,在實踐中或在所做的某事上進行冒險。因此,信靠的適當證據,就是他在所行之事上所冒的險。若一個人對某事毫無依賴,或其行為與沒有依賴時毫無二致,就不能恰當地說他在依賴某事而冒險。一個人若因依賴他人而冒險,是指他因這種依賴而採取了某種行動,這種行動似乎使他自身處於風險之中,而若非出於這種依賴,他本不會這樣做。因此,正是在依賴基督的能力與信實以賜予永生的前提下,去順應基督徒實踐中的困難與看似危險的事,人們才被稱為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身上,並信靠祂以獲得幸福與生命。他們依賴這樣的應許:「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 10:39)。因此,他們放棄一切,並在依賴基督的能力與真理的前提下,將自己的一切作為賭注。這就是聖經中關於信靠基督的概念,即在祂裡面行使救贖性信心。亞伯拉罕,這位信徒之父,就是這樣信靠基督的;他憑信心離開本國,是基於上帝與他所立的恩典之約(來 11:8-9)。同樣地,「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 11:23 等)。同樣地,其他人憑信心甘願被石頭打死、被鋸成兩半、被刀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的試煉,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使徒保羅在這種意義上,憑信心信靠基督,將自己交託給祂,在極大的逼迫中,並在失去萬事的情況下,將自己及其全部利益作為賭注,依賴他救贖主的能力與信實;「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 1:12)。


希伯來書 11:9–10

來 11:9-10。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

在《關於信心的觀察》(Observations Concerning Faith)中:

§ 48. 信心並非對上帝的話語作為真實與神聖的任何一種認同。因為基督時代的猶太人也認同摩西的書,因此基督告訴他們,他們信靠摩西;約 5:45,「有控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然而,摩西控告他們的正是因為他們不信他,即:沒有信到順服他的教導、遵從他或聽從他的地步,正如新約中關於基督的說法。因此,基督在下一節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在理智上對神聖事物可能有強烈的信念,卻沒有救贖性信心;這在林前 13:2 中顯而易見:「我若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信心不僅僅是信靠基督作為那承擔救贖我們之責者,並相信祂是我們的救主;信心還包括投靠祂,或尋求祂,願祂成為我們的救主,並意識到祂作為救主的真實性與良善。這在羅 15:12 中顯而易見:「外邦人都要信靠他」,與其引用的出處賽 11:10 相比較:「外邦人必尋求他」;再加上詩 9:10:「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這與信心被稱為仰望基督、來到祂面前得生命、逃往祂那裡作避難所或為安全而奔向祂的說法完全吻合。這就是救贖性信心的第一個行動。而禱告作為信心的表達,也證實了這一點。


希伯來書 11:11

來 11:11。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這段經文被視為:

上帝給予亞伯拉罕關於恩典之約的另一個顯著證實與應許,就是在他年老時賜給他那將要從其而出基督的兒子;聖經中將此視為如此,來 11:11-12……以及羅 4:18 等。


希伯來書 11:12–13

來 11:12-13。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關於信心的觀察》中,喬納森·愛德華滋寫道:

§ 17. 信心由兩件事組成,即:確信應許並領受應許:來 11:13,「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林前 13:7,「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如果本節所說的信心、盼望與愛,與上一節所比較的相同,那麼信心就源於一種仁愛的內心傾向,或源於神聖之愛的原則。約 5:42,「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上帝的愛」,以及上下文。申 13:3,「你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不是。」約壹 5: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

在《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中:

亞伯拉罕的信心,在《意志的自由》中,與基督的信心有間接的聯繫:

10. 如果基督有可能未能遵行祂父的旨意,從而未能有效地為罪人完成救贖,那麼從世界開始到基督受死之前,所有得救的聖徒,其救贖就不是建立在堅固的根基上。彌賽亞以及祂藉著順服至死所要完成的救贖,是所有墮落人類後裔中,凡得救者之救贖的根基。因此,如果當舊約聖徒得到罪得赦免、上帝的恩寵被應許給他們,且救贖賜給他們時,彌賽亞來臨時仍有可能犯罪,那麼這一切就建立在一個不堅固、不穩定、有可能失敗的根基上;這是一件有可能永遠不會發生的事。上帝可以說是在信靠祂的兒子在未來所承諾並應許要做的事;並且對此極其依賴,以至於祂實際上因著這件事而繼續拯救人類,就好像這事已經完成了一樣。但若假設基督有可能未能遵行祂的旨意,那麼上帝的這種信靠與依賴,就像是倚靠一根脆弱且可能折斷的杖。古時的聖徒信靠彌賽亞未來將要完成並實現的救贖應許,並以此建立他們的安慰:亞伯拉罕看見了基督的日子就歡喜;他和其餘的先祖都死在對此應許的信心之中(來 11:13)。但若按此假設,他們的信心、安慰與救贖,就是建立在一個可移動、易出錯的根基上;基督對他們而言,並非一塊試驗過的石頭、穩固的根基;正如賽 28:16 所言。大衛完全安息在上帝與他所立的關於彌賽亞未來榮耀的統治與救贖,以及他後裔的約上;他說,這是「他一切的救恩,他一切所想望的」,並以這約是「永遠的約,凡事堅定穩妥」而自慰(撒下 23:5)。但如果基督的德行可能會失敗,那他就錯了:他巨大的安慰並不像他所想的那樣穩固,因為它完全建立在基督人性靈魂自由意志的決定上;這意志不受任何必然性支配,可能向這一邊或那一邊決定。同樣地,那些在耶路撒冷盼望救贖、等待以色列安慰者的人(路 2:25;路 2:38),以及那些撇下一切跟隨耶穌、希望享受祂未來國度福分的門徒,他們的信心也是建立在沙土之上。

11. 人子基督耶穌,在完成祂的順服歷程之前,在試探與試煉之中,曾多次明確預言祂在國度中未來的榮耀,以及祂教會的擴展、藉著祂而來的外邦人的救贖等;並應許祂將賜給祂真正門徒在未來國度中的福分;祂要求門徒對這些應許有完全的依賴(約 14 章)。但如果基督在祂的工作上有失敗的可能,門徒就沒有理由進行這種依賴:而基督自己若因這種僅取決於偶然性的事——即祂自由意志的決定,由一種「向兩者皆可」(ad utrumque)的自由組成,處於中立狀態,並在成千上萬的未來實例中可能走向這一邊或那一邊——而大肆做出斷然的應許,祂自己也將犯下狂妄之罪。


希伯來書 11:13–14

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最著名且最受喜愛的講章之一,其主題基於來 11:13-14:「我們應當如此度過此生,使之僅僅成為通往天堂的旅程。」

真基督徒的生活:通往天堂的旅程

來 11:13-14:「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引言

使徒在此藉由舊約聖徒因信心所產生的榮耀果效與幸福結局,闡明了信心之恩的卓越性。他在本章前段特別提到了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和撒拉、以撒和雅各。在列舉這些例子後,他指出「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等等。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似乎特別指涉亞伯拉罕、撒拉以及與他們一同從哈蘭和迦勒底的吾珥出來的親族。根據第 15 節,使徒說:「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正是這些人在神的呼召下離開了自己的家鄉。

從經文中可以觀察到兩點:

  1. 這些聖徒對自己的承認,即「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關於亞伯拉罕,我們有特別的記載:「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創 23:4)。這似乎是列祖們普遍的體會,正如雅各對法老所說的:「雅各對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創 47:9)。「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像我列祖一般」(詩 39:12)。使徒由此得出的推論是,他們尋求另一個家鄉作為歸宿:「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承認自己是客旅,清楚表明這地並非他們的家鄉;這不是他們安居之處。他們承認自己是寄居的,清楚表明這不是他們定居的住所;他們所敬重的、所尋求的、正前往作為家鄉的,是另一個地方。


教義

教義:我們應當如此度過此生,使之僅僅成為通往天堂的旅程。

在此我願指出:

I. 我們不應安息於世界及其享樂,而應渴慕天堂。

我們的心應當主要放在天堂並致力於此。我們應當先求神的國(太 6:33)。旅途中的人,尋求的是他所前往的地方。我們應當超越一切事物去渴慕天上的幸福:前往天堂,在那裡與神同在,與耶穌基督同住。即便我們被許多外在的享樂和舒適的事物所環繞;即便我們在家庭中安頓,擁有令人嚮往的好友與親屬;即便我們有令人愉悅的同伴;即便我們有可愛且有前途的孩子,在他們身上看到許多令人期待的素質;即便我們與好鄰居為伍;受到他人的尊重;擁有好名聲;在我們所處之地廣受愛戴;擁有舒適愉快的居所——即便如此,我們也不應安息於這些事物中。我們不應甘願將這些視為我們的分,而應在另一個世界尋求更高的幸福。我們不應僅僅在這些事物之外尋求額外的東西,而應當遠離對它們的依戀,以至於我們寧願選擇並渴慕離開這些事物前往天堂;去到那裡與神和基督同在。如果可以,我們不應甘願永遠活在這裡,即便是在年輕或壯年時擁有同樣的體力與心智;即便永遠享受同樣的樂趣、親愛的朋友和其他世俗的舒適。我們應當在神所定的時候選擇並渴慕離開這一切,好讓我們能前往天堂,在那裡享受神。我們應當擁有、享受並使用這些事物,但目的與目標只有一個:隨時準備好在蒙召時放棄它們,並以天堂取而代之。當我們被召離開時,我們應當歡喜且甘願地離去。

一個正在旅行的人,不會安息於他在路上所遇見的舒適與愉悅的事物。如果他經過令人愉悅的地方、花草茂盛的草地或林蔭小徑,他不會滿足於這些事物。他只滿足於在經過時匆匆一瞥這些美好的景物。他不會被這些美好的外表所誘惑,以至於結束旅程,放棄繼續前進的念頭:不;他的心裡想的是旅程的終點;那才是他追求的偉大目標。同樣地,如果他在路上的客店遇見舒適愉快的住宿,他也不會在那裡安息;他不會有在那裡定居的念頭。他考慮到這些事物並非他自己的,他只是一個客旅;那裡並非他被分配的家。當他恢復體力,或僅僅停留了一晚,他就會離開這些住宿,繼續前進,向著旅程的終點邁進。想到抵達旅程的終點,對他而言一點也不痛苦。他並不希望永遠在旅行卻永遠不到達終點;那樣的想法會使他灰心。相反,想到路程已走過大半,他現在離家更近了,他很快就會到達那裡,旅途的勞苦與疲憊即將結束,這對他而言是愉快的。

因此,我們應當如此渴慕天堂,遠勝於今生的舒適與享樂,以至於我們應當渴望用這些事物來換取天堂。我們應當懷著熱切的渴望,等待抵達旅程終點的那一刻。使徒提到這對基督徒而言是一個令人鼓舞、安慰的考量,當他們接近幸福時——「現在我們的救恩,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我們的心應當對這些事物保持超脫,就像一個正在旅行的人一樣。無論享樂多麼舒適,我們都應當保持心靈的超脫,以便在神呼召時能歡喜地與之分離。「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林前 7:29-31)。

我們應當將這些事物視為僅僅借給我們一小段時間,以應付當前的需要;但我們應當將心定在天堂,視其為我們永遠的基業。

II. 我們應當藉由走那通往天堂的道路來尋求天堂。

通往天堂的道路是聖潔的道路。我們應當選擇並渴慕走這條路,而非其他道路。我們應當放棄所有那些罪惡、那些如同重擔般的肉體私慾,它們會阻礙我們前往天堂。「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無論任何行為或任何私慾的滿足多麼令人愉悅,如果它成為通往天堂的阻礙或絆腳石,我們就必須放下它、拋棄它。

我們應當走在順服神一切命令的道路上,無論是困難的還是容易的命令。我們應當走在捨己的道路上;拒絕我們所有罪惡的傾向與利益。通往天堂的道路是向上的;我們必須甘願走上坡路,儘管它艱難且令人疲憊,儘管它違背了我們肉體向下傾向地上的自然趨勢。我們應當跟隨基督走他所走的路。他所走的路是通往天堂的正路。我們應當背起十字架跟隨他。我們應當走在同樣溫柔與謙卑的道路上;走在同樣順服、仁愛、勤於行善與忍受苦難的道路上。通往天堂的道路是一種屬天的生活;我們必須在模仿那些在天堂的人的過程中,向著天堂前進。模仿那裡的聖徒與天使,在他們聖潔的職分中,在他們度過時間的方式中,在愛、敬拜、事奉並讚美神與羔羊的過程中。如果我們能選擇其他道路,這條路仍是我們應當優先選擇的。如果我們能藉由屬肉體的生活、藉由享受與滿足私慾的方式前往天堂,我們仍應選擇聖潔的道路,選擇順服福音中屬靈的、捨己的規則。

III. 我們應當以勞苦的方式走在這條路上。

長途旅行伴隨著勞苦與疲憊;特別是如果旅程是穿過曠野。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除了預期在翻山越嶺與穿越險境時遭受艱難與疲憊外,別無他求。

因此,我們應當以勞苦的方式走在這條聖潔的道路上,運用我們的時間與力量去克服路上的困難與障礙。我們必須穿越的土地是一片曠野;路上有許多必須翻越的山嶺、岩石與崎嶇之地;我們必須付出力量,這是必然的。

IV. 我們的一生都應當花在走這條路上。

1. 我們應當儘早開始。當人們有能力在世上行事、處理事務時,這應當是他們投入的第一件關心與工作。當他們初次踏入世界時,就應當踏上這段旅程。並且,

2. 我們應當勤勉地走在這條路上。每天向著天堂前進應當是我們的工作。我們應當經常思考旅程的終點;不僅是思考,更應當將其作為每日的工作,走在通往終點的路上。

正如一個正在旅行的人經常思考他要去的地方,每天的關心與工作就是前進;利用時間,向旅程的終點邁進。他將白天花在上面;這是白天的任務,只要太陽還照耀著他。當他在夜間休息後,他早晨起來,再次踏上旅程;日復一日,直到抵達終點。天堂也應當如此持續地在我們心中;而通往天堂的直接入口或通道,即死亡,應當與我們同在。我們應當使之成為我們熟悉的事物;因此,每天為死亡做準備、向著天堂旅行,應當是我們的工作。

3. 我們應當只要活著就堅持走在這條路上:我們應當堅持到底。「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儘管道路艱難,走起來令人疲憊,我們也必須存心忍耐,甘願忍受其中的艱辛。如果旅程漫長,我們也不可半途而廢;不應因灰心而放棄,而應堅持直到抵達我們所尋求的地方。我們不應像以色列人那樣,因路途的漫長與困難而灰心,想要回頭。我們所有的思想與設計都應當是為了前進。我們應當致力並決心向前衝刺,直到抵達目的地。

V. 我們應當在聖潔上持續成長;在這方面,我們正越來越接近天堂。

一個向著某地旅行的人,會不斷地越來越接近它。同樣地,我們應當努力藉由變得更加屬天,來更加接近天堂;變得越來越像天堂的居民,越來越像我們抵達那裡後(如果我們能抵達的話)的樣子。

我們應當不斷努力,在聖潔與順服神方面,越來越像我們希望在天堂成為的樣子。在光照與知識方面,我們應當努力在對神與基督的認識上持續成長,對神的榮耀、基督的美善以及屬靈事物的卓越有更清晰的看見,正如越來越接近那榮耀的異象。

我們應當努力在神聖的愛中持續成長;讓這愛成為我們心中不斷增長的火焰,直到我們的心完全升騰在這火焰中。我們應當在順服與屬天的交談中成長;好讓我們在地上行神的旨意,如同天使在天上所行的一樣。

我們應當在安慰與屬靈的喜樂中持續成長;在與神和耶穌基督的感性交通中成長。我們的路應當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 4:18)。

我們應當飢渴慕義;渴慕公義的增長。「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彼前 2:2)。我們應當以天堂的完美作為我們的標竿。我們不應滿足於此標竿之前的任何事物,而應向著標竿直跑,不斷努力越來越接近它。「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 3:13-14)。

VI. 生活中所有其他的關心都應當完全從屬於此。

正如一個人旅行時,他所走的每一步都是為了促進他的旅程;並從屬於抵達旅程終點的目標。如果他隨身攜帶金錢或糧食,那也是為了在旅途中供應自己。同樣地,我們應當將我們所有的其他事務與世俗享樂,完全從屬於前往天堂這件事。向著天堂旅行,應當是我們唯一的工作與事務,因此我們所有的一切與所做的一切,都應當是為了這個目的。當我們擁有世俗的享樂時,我們應當隨時準備好,在它們阻礙我們前往天堂時放棄它們。我們應當為了天堂變賣這世界的一切。一旦我們擁有的任何事物成為我們通往天堂路上的絆腳石與阻礙,我們就應當立即放棄它。當我們使用世俗的享樂與財產時,應當抱持著這樣的觀點,並以這樣的方式,來促進我們通往天堂的旅程。我們應當如此吃喝、穿衣。我們應當如此改善與朋友的交談與相處。

無論我們著手處理什麼事務;無論我們參與什麼計畫,我們都應當自問:這項事務或計畫是否會促進我們通往天堂的道路?如果不會,我們就應當放棄我們的計畫。

我們應當以最能促進我們通往天堂旅程的方式與程度,來使用世俗享樂並追求世俗事務,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我將提出一些支持此教義的理由。

I. 這個世界不是我們安居之處。

我們在這個世界的停留非常短暫。人在世上的日子如同影兒。神從未設計這個世界作為我們的家。我們出生在這個世界並非為了這個目的。神賜給我們這些我們所享用的暫時事物,也並非為了這個目的。如果神賜給我們優渥的產業;如果我們在家庭中安頓,神賜給我們孩子或其他令我們愉悅的朋友;這並非為了讓我們在這裡得到供應與安置,彷彿這是永久的住所;而是為了讓我們暫時使用,然後在極短的時間內再次離開它們。

如果我們被召從事任何世俗事務;或者如果我們肩負照顧家庭、教導與養育孩子的責任,我們被召從事這些事情,是為了讓我們最終被召離開它們,而不是作為我們永恆的職業。因此,如果我們將生命用於任何其他目的,而非作為通往天堂的旅程,我們所有的勞苦都將徒勞。如果我們將生命花在追求世俗的幸福上:如果我們將心放在財富上,並在其中尋求幸福;如果我們尋求在感官享樂中獲得幸福;如果我們將生命花在尋求人的信用與尊崇、他人的好感與尊重上;如果我們將心放在孩子身上,並指望在享受他們、看著他們長大成人並安頓好等方面獲得幸福,等等。所有這些事物對我們而言意義甚微。死亡將吹散我們所有的希望與期待,並結束我們對這些事物的享受。曾經認識我們的地方將不再認識我們:曾經看見我們的眼睛將不再看見我們。我們必須永遠被從所有這些事物中帶走;而時間是不確定的;這可能發生在我們剛得到它們並進入擁有它們的狀態後不久。這可能發生在我們壯年之時,在我們享受的過程中。那麼,當我們躺在寂靜的墳墓中時,我們所有的世俗事務與享樂又在哪裡呢!「人躺下不再起來,等到天沒有了,仍不得復醒」(伯 14:12)。

II. 未來的世界被設計為我們定居與永恆的住所。

這裡才是我們被預定要安頓的地方;這裡才有持久的居所、持久的基業與享樂。我們是為這個未來的世界而設計的。我們將經歷兩種狀態;一種是在這個世界,這是一個不完美的狀態;另一種是在將來的世界。目前的狀態是短暫且易逝的;但我們在另一個世界的狀態是永恆的。當我們進入另一個世界,我們就必須在那裡直到永遠。正如我們最初在這裡一樣,我們必須在那裡保持不變。

因此,我們在未來世界的狀態既是永恆的,就比我們在這個世界的狀態重要得多,以至於我們在這裡的狀態以及我們在這個世界的所有關心,都應當完全從屬於它。

III. 天堂是唯一能獲得我們最高目標與最高善的地方。

神造我們是為了祂自己。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因此,當我們被帶到神面前時,我們就達到了我們的最高目標:但這必須藉由被帶到天堂來實現;因為那是神的寶座;那是祂特別同在與居住的地方。在這個世界上,只能與神有非常不完美的聯合;在充滿黑暗的環境中,對神有非常不完美的認識;與神有非常不完美的順服,並夾雜著大量的敵意與疏離。在這裡,我們可以事奉並榮耀神,但方式極其不完美;我們的事奉夾雜著許多罪惡與對神的羞辱。

但當我們到達天堂(如果我們能到達的話),我們將被帶到與神完美的聯合中。在那裡,我們將對神有清晰的看見。我們將面對面,認識祂如同我們被認識一樣。在那裡,我們將完全順服於神,沒有任何罪惡的殘餘。我們將像祂,因為我們必得見祂的真體。在那裡,我們將完美地事奉神。我們將以崇高的方式榮耀祂,並發揮我們本性中所有的能力與容量。那時,我們將完美地將自己獻給神。那時,我們的心將成為獻給神純潔聖潔的祭物;完全在神聖之愛的火焰中獻上。

唯有在天堂才能獲得我們的最高善。神是理性受造物最高的善。享受祂是我們真正的幸福;也是我們靈魂唯一能滿足的幸福。

前往天堂,完全享受神,比這裡最舒適的居所要好得多。比父親、母親、丈夫、妻子或孩子,或任何、所有世俗朋友的陪伴都要好。這些只是影像;但享受神才是實體。這些只是散落的光束;但神是太陽。這些只是溪流;但神是泉源。這些只是水滴;但神是海洋。

因此,我們應當將此生僅僅作為通往天堂的旅程,正如我們應當將尋求我們的最高目標與真正的善作為我們一生的工作;我們應當將生活中所有其他的關心都從屬於此。為什麼我們要為其他任何事物勞苦;或將心放在除了我們真正的目標與真正的幸福之外的任何事物上呢?

IV. 我們目前的狀態,以及所有屬於它的事物,都是由創造萬物的主所設計,完全是為了另一個世界。

這個世界被造是為了作為另一個世界的預備場所。人短暫的生命被賜予他,只是為了讓他能為他固定的狀態做好準備。神在這裡賜給我們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目的。太陽照耀我們;雨水降在我們身上;大地為我們出產;民事與教會事務、家庭事務以及我們所有的個人關心,都被創造與掌管萬物的主設計並安排為從屬於未來的世界。因此,我們也應當將它們從屬於此。


應用

I. 教導的運用。

1. 這教義可以教導我們在哀悼那些生前將生命用於正確目的、現已離世的親友時,應當保持節制。

如果他們過著聖潔的生活,那麼他們的生活就是通往天堂的旅程。當他們已經抵達旅程的終點時,我們為什麼要過度哀悼呢?對他們而言,死亡雖然在我們看來面目可憎,卻是一個巨大的祝福。他們的結局是幸福的,比他們的開始更好:「人死的日子,強過人生的日子」(傳 7:1)。當他們活著時,他們渴慕天堂,並選擇它勝過這個世界或這裡的任何享樂。他們熱切地尋求並渴望天堂;我們為什麼要因為他們已經獲得了它而悲傷呢?現在他們已經到了天堂,他們已經到家了。他們以前從未到過家。他們已經到了他們父的家。現在他們到家了,他們所找到的安慰比在旅途中所找到的要多出千倍。當他們在旅途中時,他們經歷了許多勞苦與疲憊。他們所經過的是一片曠野;一條艱難的路。路上有大量的困難;山嶺與崎嶇之地。走這條路是一件勞苦、令人疲憊的事。他們被迫付出全力才能前進;經歷了許多令人疲憊的晝夜:但現在他們已經走過來了;他們已經抵達了他們所尋求的地方;他們已經到家了;已經到了他們永恆的安息之處。「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 14:13)。他們並不為自己到家而哀悼,反而大大歡喜。他們回顧生命的困難、憂傷與危險,為自己已經走過這一切而歡喜。

我們傾向於將死亡視為對他們的一種災難;我們傾向於帶著憐憫的淚水為他們哀悼;想到那些對我們如此親愛的人,竟然在黑暗、腐爛的墳墓中;想到他們在那裡化為腐朽與蟲子;想到他們被從親愛的孩子與其他令人愉悅的享樂中帶走;想到他們在日光之下再也沒有任何分。我們的肺腑傾向於為他們而揪心,我們傾向於將這視為某種悲傷的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彷彿他們處於可怕的境地。但這歸因於我們的軟弱,以至於我們傾向於這樣看待它。他們處於幸福的狀態。他們是不可思議地蒙福。他們並不哀悼,而是以極大的喜樂歡喜。他們的口中充滿了喜樂的歌聲;他們飲於快樂的河水。他們對於用世上的房屋、享樂、親友以及必死人類的陪伴來換取天堂,絲毫沒有感到遺憾。他們想到這一點時,沒有任何程度的後悔。

與他們現在所處的世界相比,這是一個邪惡的世界。他們在這裡的生活,即便是在任何世俗生活所能擁有的最好環境下,也伴隨著大量逆境與痛苦;但現在,所有的逆境都結束了。「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 7:16-17)。

誠然,我們在世上再也見不到他們了,但我們不應因此而過度哀悼;儘管見到他們曾令我們愉快;儘管他們的陪伴曾是甜蜜的;因為我們應當視自己也僅僅是在旅途中;我們應當向著他們已經前往的地方旅行;當我們正盡全力跟隨他們,並希望一旦抵達旅程終點就能再次與他們相聚,且是在比我們在世時更好的環境下與他們相聚時,我們為什麼要為他們先到那裡而心碎呢?對於離世的近親,適度的哀悼並不與基督教相違背,反而非常符合它:因為,只要我們還是血肉之軀,就難免會有動物性的傾向與情感。但當近親的死亡伴隨著這些情況時,我們沒有正當理由感到被壓垮與意志消沉;我們應當為他們已經到了天堂而高興,我們的哀悼應當與喜樂交織在一起。「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前 4:13);即,他們不應像外邦人那樣憂傷,外邦人沒有未來幸福的知識,也沒有在死後為自己或親友獲得任何事物的確據。這由下一節經文可以看出:「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

2. 如果是這樣,我們的一生應當僅僅是通往天堂的旅程;那麼那些將生命花在通往地獄的旅程上的人,是多麼糟糕地度過了他們的一生!

有些人將他們的一生,從嬰兒時期到臨終之日,都花在走那通往滅亡的寬路上。他們不僅隨著時間的推移離地獄越來越近,而且他們每天都變得更加成熟,適合滅亡;他們越來越像地獄世界的居民。當其他人向著通往生命的窄路衝刺,並勞苦地逆著肉體的傾向與趨勢,向著錫安山爬坡時;這些人卻以飛快的速度奔向永恆死亡的深谷;奔向火湖;奔向無底坑。這是所有惡人每天的工作;整天都花在上面。他們早晨一醒來,就重新踏上通往地獄的旅程,並將每一個清醒的時刻都花在上面。他們在很小的時候,甚至在開始說話之前就開始了:「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 58:3)。他們堅持不懈地走下去。許多活到老的人,從未對此感到厭倦;如果他們活到一百歲,他們也不會停止走通往地獄的路,直到抵達那裡。生活中所有的關心都從屬於這項工作。惡人是罪的奴僕;他的能力與官能都用於事奉罪,並為地獄做準備。他所有的財產也被他用於同樣的目的。有些人將時間花在為忿怒的日子積蓄忿怒。所有在暗中過著淫亂生活的污穢之人都是如此。所有惡毒的人都是如此。所有褻瀆神、忽略宗教義務的人都是如此。所有不義的人;以及在交易中欺詐與壓迫的人都是如此。所有毀謗與辱罵的人都是如此。所有將心主要放在世俗財富上的貪婪之人都是如此。所有流連酒館、頻繁與惡人為伍的人;以及許多其他可以提及的人都是如此。絕大多數人都是如此;人類的大多數都在通往滅亡的寬路上匆忙前進。這條路雖然寬闊,卻彷彿擠滿了成群結隊、同心合意走這條路的人。他們每天都有成千上萬人從這條寬路上進入地獄。無數人不斷地從這條寬路上流向那巨大的硫磺火湖,正如某些大河不斷地將水注入海洋一樣。

3. 因此,當人們歸信時,他們才剛剛開始他們的工作,並踏上了他們必須走的道路。

直到那時,他們才開始做那件他們一生都應當花在上面的工作;我們現在已經證明,那就是向著天堂旅行。人在歸信之前,從未向那個方向邁出一步。當一個人被帶回到基督身邊時,他才第一次踏上他的旅程;而他才剛剛踏上。他離完成工作還很遠,他只是剛剛開始將臉轉向天堂。他的旅程尚未結束;他只是第一次被帶到願意前往那裡,並開始看向那個方向;因此,他在基督徒工作與事務中的關心與勞苦,才剛剛開始,他必須將餘生花在上面。

那些在歸信並獲得了他們處於良好狀態的盼望後,卻不像以前在受感召時那樣努力的人,做得不好。從今以後,只要他們活著,他們就應當像以前一樣熱切與勞苦;像以前一樣警醒與謹慎;是的,他們應當越來越增長。這並不是正當的異議或藉口,因為現在他們沒有像以前那樣需要爭取的東西;以前他們爭取是為了歸信,但現在他們已經獲得了。難道沒有其他事情值得人們像爭取自己的安全那樣去爭取與付出力量嗎?難道我們不應當像渴望自己幸福那樣,甘願勤勉地事奉並榮耀神嗎?即使我們已經獲得了恩典,也並非獲得了所有能獲得的。我們獲得的恩典只是極少的一部分;我們應當爭取獲得更多。我們應當像爭取獲得那已經獲得的一小部分一樣,去爭取獲得前面那些更高的程度。使徒告訴我們,他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 3:13)。

是的,那些歸信的人,現在比以前有更多的理由去爭取恩典;因為現在他們已經嘗過並看見了它的一些甘甜與卓越。一個曾經嘗過迦南祝福的人,比以前更有理由向著它衝刺。而且,那些歸信的人,應當爭取使他們蒙召與揀選堅定不移。所有歸信的人,並非都對此確信;而那些確信的人,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會永遠如此;而以最大的勤勉尋求並事奉神,是獲得確信並保持確信的途徑。


II. 勸勉的運用;如此度過今生,使之僅僅成為通往天堂的旅程。

努力追求成聖,並獲得這樣的心志,使你甘願並渴望用這個世界及其所有的享樂來換取天堂。努力使你的心如此被天堂與屬天的享樂所佔據,以至於當神呼召你離開你最好的世俗朋友以及這裡對你最舒適的事物,前往天堂,在那裡享受神與基督時,你能在任何時候都感到喜樂。

請受勸勉,走那通往天堂的道路,即聖潔、捨己與治死罪性的道路,順服神一切命令的道路,跟隨基督榜樣的道路,屬天生活的道路,或模仿在天堂生活的聖徒與天使的道路。甘願以勞苦的方式走在這條路上,忍受其中的一切疲憊。如果你還沒有開始,就毫不遲疑地開始走這條路;並勤勉地走在其中。讓這成為你從早到晚的每日工作,並堅持到底;不要讓任何事物阻礙、使你灰心或使你偏離這條道路。努力在聖潔上成長,越來越接近天堂,因為你越來越像你抵達那裡後(如果能抵達的話)的樣子。並讓所有其他的關心都從屬於這個向著天堂前進的偉大關心。考慮上述為什麼你應當如此度過一生的理由。考慮到世界不是你的安居之處,神也從未如此設計。考慮到你在這裡的時間是多麼短暫,將生命花在任何其他目的上是多麼不值得。考慮到未來的世界將是你永恆的住所;而這個世界的享樂與關心,其存在僅僅是為了另一個世界。並為了激勵,進一步考慮:

  1. 天堂是多麼值得你將一生完全花在作為通往它的旅程上。

無論你是考慮你的責任還是你的利益,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目的可以讓你花費一生呢?你還能為你的旅程提出什麼比獲得天堂更好的目標呢?你在這裡,在這個世界上,在這片曠野中,神給了你選擇的權利,你可以選擇走任何你想走的道路。而有一條路通往天堂。現在,你能指引你的道路比這條路更好嗎?你還能為你的旅程終點選擇什麼更好的呢?所有人活著都有某種目標。有些人主要尋求世俗事物;他們將日子花在追求這些事物上。但天堂,那裡有永遠的滿足與喜樂,難道不更值得你去尋求嗎?你還能如何更好地運用你的力量、使用你的資源並度過你的日子,而不是走在通往永恆享受神;通往祂榮耀的同在;通往新耶路撒冷城;通往屬天的錫安山:在那裡你所有的渴望都將得到滿足,且永遠沒有失去幸福的危險的道路上呢?沒有人在這個世界上是到家的,無論他是否選擇天堂;在這裡他只是一個過客。你還能在哪裡比在天堂選擇你的家更好呢?天堂的安息與榮耀是如此偉大,以至於我們應當渴慕它勝過財富;勝過我們父親的家,或我們自己的家;勝過丈夫或妻子,或孩子,或所有世俗的朋友。它值得我們將這些事物從屬於它,並值得我們在神呼召時,隨時準備好歡喜地與它們分離,以換取天堂。

  1. 這是使死亡對我們而言變得舒適的途徑。

如果我們度過一生,使之僅僅成為通往天堂的旅程,這將使死亡——旅程的終點與進入天堂的入口——不再可怕,而是舒適的。

這是從對死亡的恐懼中獲得自由,並使對死亡的展望與預想變得舒適的途徑。旅行者會恐懼與驚恐地想到旅程的終點嗎?特別是當他已經旅行了許多天,且這是一段漫長而疲憊的旅程時?想到他幾乎抵達旅程的終點,對他而言是可怕的嗎?人們難道不更傾向於為此歡喜嗎?以色列人在曠野旅行四十年後,當他們幾乎抵達迦南時,他們會感到悲傷嗎?這是使死亡在來臨時不再可怕的途徑。這是使人能夠毫無悲傷地與世界分離的途徑。當旅行者到家時,他會因為要放下他在路上用來維持生命的拐杖與負擔而感到悲傷嗎?

3. 當你臨終時,你一生中只有以這種方式度過的部分,才會令你感到愉快。

你過去的一生中,只有作為通往天堂的旅程而度過的部分,在臨終時才會令你感到舒適,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如果你只是一部分時間以這種方式度過,那麼想到你的一生對你而言將是可怕的,除非你在某種巨大的錯覺中死去。那時你將看到,你一生中以其他方式度過的部分是如何浪費的。你那時將看到你可能為自己設定的其他目標的虛空。想到你在世上所擁有與享受的一切,將不會令你感到愉快,除非你能同時想到,你已經將它們從屬於這個目的。

4. 考慮到那些甘願如此度過一生作為通往天堂旅程的人,可以擁有天堂。

天堂雖然高遠且

希伯來書 11:14–15

來 11:14-15。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希伯來書 11:16

來 11:16。但他們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1751 年 10 月,在北安普頓(Northampton),即他被免去牧職一年多後,喬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就這個感人的主題講道:「真信徒在世時的特徵,就是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即天上的家鄉。」

後來在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愛德華滋就此經文和主題進行了第二次講道。「一、這個世界是一個邪惡的家鄉……」(第 1 頁);以及「二、天堂是一個更美的家鄉……」(第 4 頁)是兩個主要論點。


希伯來書 11:17

來 11: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這段經文在愛德華滋看來,說明了上帝與亞伯拉罕更新了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

上帝給予亞伯拉罕關於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得以成就的另一個顯著保證,是他將以撒從祭壇的木柴上解救下來,免於被殺。這是對亞伯拉罕信心的堅固,即上帝所作關於揀選以撒後裔的應許;這也是基督復活的一個預表(type),正如你在 來 11:17-19 所見……因為這是作為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的堅固而給予的,所以上帝在此場合與亞伯拉罕更新了該約,正如你在 創 22:15 等處所見。


希伯來書 11:18–22

來 11:18-22。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上帝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上帝。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題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希伯來書 11:23

來 11:23。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空白聖經》(Blank Bible):「參見歐文博士(Dr. Owen)在該處的注釋,第 106、107、108 頁,標記在頁邊的地方。」

愛德華滋從這段經文中了解到,不僅摩西,他的父母在黑暗時期也是有信心的人:

[上帝] 在蒲草箱中拯救了摩西,使他免於在水中被吞沒的極大危險。真宗教在某些人中仍然保持著,即使在那最腐敗和黑暗的時期,上帝在他們中間仍有自己的子民。摩西的父母是上帝的真僕人,正如我們從 來 11:23 所了解的:「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希伯來書 11:24

來 11:24。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

24] 參見 出 2:11 的注釋。


希伯來書 11:25–26

來 11:25-26。他寧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希伯來書 11:27

來 11:27。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空白聖經》(Blank Bible):「他恆心忍耐。] 在原文中是 ecarterhse,多德里奇博士(Dr. Doddridge)將其翻譯為『他被堅固了』。」


希伯來書 11:28–31

來 11:28-31。他因著信,就守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他們因著信,過紅海如行乾地;埃及人試著要過去,就被淹沒了。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氣氣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希伯來書 11:32

來 11: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

這段經文證明了妓女喇合是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在使徒提到的另一個例子中,雅 2: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使徒指的是一種宣告性的審判,即在上帝對她作為信徒的認可這一特定見證中,上帝指示約書亞在耶利哥其餘的人被毀滅時拯救她,書 6:25:「約書亞卻把妓女喇合與他父家,並所有的,都救活了;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這被視為她信心的一個證據和表達。來 11:31,「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氣氣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使徒在說「妓女喇合不也是因行為稱義嗎?」時,其說話方式是指她歷史中的某件事;但我們在她的歷史中沒有關於她任何其他稱義的記載,除了這件事。


希伯來書 11:33–35

來 11:33-35。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希伯來書 11:36

來 11:36。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

這些情節也被納入《救贖歷史》(The History of Redemption)中:

但在這段時期,對他們最奇妙的保存,是在安條克·伊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殘酷的迫害之下……[他] 通過在聖殿中設立偶像來褻瀆聖殿的各個部分,並以無法滿足的殘酷迫害百姓,以至於我們在之前沒有關於像他們那樣的迫害的記載……這些迫害在新約中也有提及,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三十六至三十八節 [「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他們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受窮乏……」]。

它們也構成了《宗教情感》(Religious Affections)中論證的一部分:

論點 2。正如理性表明,那些在生活中發生的、考驗人們在實踐中是否會選擇上帝而非其他事物的事情,是考驗人心正直和真誠的適當試驗;同樣,這些事情在聖經中也被描述為對信徒真誠性的適當試驗。我們在那裡發現,這樣的事情被稱為試驗或誘惑(我之前觀察到這兩個詞具有相同的含義)。那些考驗人們在實踐中是否會選擇上帝而非其他事物的事情,是宗教的困難,或者那些使履行義務變得困難並與愛上帝之外的其他原則相抵觸的事情;因為在這些事情中,上帝和其他事物同時擺在人們面前,供他們進行實際的選擇;結果是,我們不能兩者兼顧,必須放棄其中之一。這些事情在整本聖經中都被稱為試驗或證明。它們之所以被稱為這個名字,是因為通過這些事情,信徒受到試驗和證明,看他們屬於哪一類,看他們是否真的是他們所宣稱和表現出的那樣;並且因為在這些事情中,對上帝至高之愛的真實性被帶到了經驗和事實的考驗中;它們是適當的證明,通過經驗真正確定人們是否具有徹底的內心傾向去依附上帝……

《空白聖經》(Blank Bible)(劃掉):

他們受試探。] 即在他們的折磨中,殘酷的迫害者增加了懇切的勸誘、迫害、誘人的應許等等,如果他們願意放棄他們所受苦的事業,這在安條克·伊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身上得到了證實。


希伯來書 11:38–40

來 11:38-40。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上帝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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