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49 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第05章
以弗所書 — 第 5 章

以弗所書 5:18

弗_5: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使徒在此似乎是指向歌_5:1:「我妹子,我新婦,我進了我的園中,採了我的沒藥和香料,吃了我的蜂蜜,喝了我的酒與奶。我的朋友們,請吃!我所親愛的,請喝,且多多地喝!」他擔心他們會誤解這句話,以為基督的愛人可以醉酒;但他向他們解釋了其中的含義。——推論:由此我們可以得知《雅歌》這卷書的權威性。

以弗所書 5:30–32

弗_5:30-32。「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基督為了獲得教會並與之連合,可以說離開了他的父;他從天上降下來,可以說離開了父的懷抱,他離開了父之愛那甜美而喜樂的彰顯,並順服於父掩面的隱藏,甚至順服於父忿怒的表達,他將自己給了教會,以便與教會連合,並將其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等等(如弗_5:25-27)。同樣,他也離開了他的母親,即猶太人的教會,以依附新約教會。基督是從猶太人而生,並受猶太教會的律法與禮儀所約束。基督被隱藏,正如嬰兒隱藏在母親的腹中。神對那個教會的所有護理,藉著摩西呼召他們,賜給他們這樣的律法,並在各個世代安排他們的狀態,都是為了將基督帶入世界。這個舊約教會由以撒的母親撒拉所代表,而新約教會則由以撒所愛、並在他母親去世後安慰他的利百加所代表。(參見創_24:67,注釋。)

舊約教會如同基督的母親,但新約教會如同他的妻子,他以遠為深厚的愛與親密對待她。他在這方面也離棄了他的母親,即:他將那從他母親童貞女馬利亞所得的血肉之軀作為祭物,捨棄了那必死的生命;凡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雖然他並非以約_3:6 所說的那種意義(即敗壞、罪惡的本性)從母親那裡繼承肉身;因此,他並非以教會被勸告為了基督而離棄父家(即藉著釘死肉體及其邪情私慾來離棄罪惡與私慾)的同樣意義離棄母親。然而,基督確實從母親那裡繼承了肉身,即動物性與人性,以及作為罪之果實的軟弱與必死性;基督離棄了這一切,並為了教會的緣故甘願被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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