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5:21–23
林前 15:21-23。「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也就是說,所有在基督裡的人。這些話的含義僅止於此。因為使徒所說的在基督裡復活的人,僅限於那些在祂裡面的人。使徒在這些話中僅指聖徒的復活,這從下一節隨後的經文可以明顯看出——「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事實上,只有這種復活才能恰當地被稱為「被賦予生命」(made alive),因為在聖經中,唯有這被稱為復活得生(約 5:29;但 12:2)。這種復活得生是「復活」一詞在其他地方(如路 20:35;腓 3:11)所指的唯一含義。使徒在前文中顯然特別指的就是這種復活得生;事實上,貫穿整章皆是如此,這從林前 15:14、17-20、23、29-32、35 以及本章隨後的所有部分,特別是第 45 節,結合前後文並與我們現在討論的經文相比較,即可看出。因此,那些試圖由此論證基督作為第二亞當或人類的中保(Mediator),不僅為義人也為惡人帶來復活的人,其論證是沒有根據的。
哥林多前書 15:28
林前 15:28。「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基督作為中保(Mediator),現在被賦予了世界的國度與治理權,以至於祂在一切意圖與目的上都處於祂父的位置。祂應當被尊為上帝本身,作為至高、絕對且擁有神的主權(Divine Sovereignty)的統治者。自祂升天以來,上帝已將治理權完全交在祂手中,以便祂能親自成就並完成那些祂為之受死的偉大事業。直到萬物終結,祂被立為教會的元首;在祂目前的升天狀態中,祂是教會與世界的主。祂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從屬統治者,因為上帝已將治理權完全交託給祂的智慧與能力。但當基督達成了祂勞苦與受死的所有目的後,治理權將不再需要以那種方式留在祂手中。祂將通過祂的治理達成祂所期望的一切目的;屆時,聖父上帝將收回治理權,而基督與祂的教會將在彼此的享受中,以及在共同享受上帝的過程中度過永恆;這並非說基督將不再是祂教會的君王與元首,祂仍將一如既往地作為他們影響力的元首,以及良善與幸福的源頭。但在治理方面,上帝將被尊為至高的安排者,而基督與聯合於祂、依賴於祂的教會,將共同領受祂治理的益處。
哥林多前書 15:29
林前 15:29。「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死人若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使徒使用了第三人稱複數,「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以及「因何為他們受洗呢?」是因為他特別針對那些侵擾哥林多教會、教導「死人沒有復活」的異端分子。他們自己曾為基督受洗,如果基督仍然是死的,他們將怎麼辦?如果這就是他們所信的,即基督仍然是死的,他們為什麼還要為死人受洗呢?他們在行為上是多麼自相矛盾!因為如果情況果真如此,他們的洗禮對他們毫無益處,「他們的信便是徒然,他們仍在罪中未被洗淨。」[參照] 太 21:7,「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複數形式兩次被用於單數。參看原文,並與其他福音書作者比較。在舊約中也有複數代替單數的例子:「使大河乾涸」,而實際上只有一條河,即約旦河。又如哈 3:8,「耶和華啊,你乘在馬上,坐在得勝的車上,豈是向江河發怒、向江河發氣、向海發怒嗎?」新約中還有另一個之前未提及的例子,太 26: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裡指的只有一個門徒,即猶大。可 1:21,「在安息日」,希臘文 t??? saßßas?? 為複數,同樣在太 12:1;太 28:1;徒 13:14 中被用於單數。參見太 27:44;創 19:29;士 12:7;詩 137:1;撒上 28:13;創 21:7;出 32:31;撒上 10:12,以及創 27:29。參見撒上 17:43,「你拿杖到我這裡來」;撒上 28:13;代下 24:25,「因祭司耶何耶大的眾子之血」,而這裡只指一個兒子,即我們在 20、21 節讀到的撒迦利亞。(參見普爾(POOL)的《聖經摘要》(Synop.),代下 24:25,其中引用了異教作家的一些例子。)創 21:7,「誰能預先告訴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創 46:15,「他兒子雅各和女兒底拿」,而他只有一個女兒,即底拿。(參見第 7 節。)創 36:25,「亞拿的兒女是底順。」創 46:23,「但的兒子是戶伸。」
我在此補充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的《雜項筆記》(Miscellaneous Notes)手稿第 20 號中,對這段艱深經文的進一步註釋:
林前 15:29。「『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死人若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為那些已經死了、沒有復活、也不會(再)復活的人受洗,這是何等的愚蠢!以這樣的人之名受洗是何等的愚蠢!但如果死人沒有復活,這就是我們的處境。我們是在一個死人的名下受洗:但如果祂沒有復活,我們為什麼還要受洗,為什麼我們不復活呢?(使徒)在前文中談到了基督的復活,如林前 15:16 所言:『若死人真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的洗禮當然也是徒然的,正如本節所言,『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如果基督仍然是死的,並將繼續如此。」
「認為使徒此處所說的『死人』是指基督,而那些他所寫信反對的人認為祂是一個死人,這並不構成反對意見,因為『死人』一詞使用複數形式,這在太 2:20 中顯而易見,經文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尋求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太 9:8,『眾人看見就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還有約 4:38,『我差你們去收你們所沒有勞苦的;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這裡的『別人』,根據上下文,顯然是指基督自己。約 3: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這裡用了『事』(複數),但實際上只指一件事。它在約 11:4;羅 1:5;腓 1:29;徒 5:41 和帖後 1:5 中也以類似的意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