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45 羅馬書
羅馬書第02章
羅馬書 — 第 2 章

羅馬書 2:21–22

羅馬書 2:1

Rom 2:1; Rom 1:32。「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所以,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許多人似乎有一個誤解,認為使徒在第一章所論述的人類邪惡,僅是指向外邦人;而在第二章所論述的,則僅是指向猶太人。誠然,在第一章中,他的目光顯然主要集中在當時世上盛行的邪惡,但這並非他在此處的宣稱目的——即僅僅描述異教世界的罪,而是描述整個人類世界的邪惡。這一切都是不義與不虔等等。在第二章中,他的目光主要集中在猶太人身上;但正如他在 Rom 2:1 的開頭所顯明的,他的目的並非僅僅談論他們。他在其中使用了普遍性的詞彙——「所以,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並非「噢,猶太人!」),「無論你是誰」(指人類中的任何一員,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在第一章的最後一節,使徒談到了整個人類的邪惡,並展示了他們如何以不義阻擋真理,正如他先前在 Rom 1:18 所說的:「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那一節的特殊目的,在於闡明他們在邪惡上是何等一致,且在同一種邪惡上是何等同心,儘管他們都擁有足夠的光照,足以教導他們:行這樣事的人配得上帝的定罪與忿怒,因而配得死亡與毀滅。當他們看見別人的邪惡、不義、貪婪、惡毒、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等行為時,他們非常樂意承認並宣告這些人是當死的。我說,儘管當他們看見別人犯了這些事時,他們能輕易看出這些人是當死的,並且急於表達出來;然而他們自己卻行同樣的事,不僅如此,他們還清楚地表明自己擁有同樣的心;他們在實踐上完全贊同那些他們急於定罪並宣告為當死之人的所有邪惡。他們就是這樣冷酷無情,且與自己前後矛盾。因此,第二章(羅馬書第二章)的開頭便如此引入:「所以,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這急於定罪他人為當死的人——「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你是極其不合理且與自己極其矛盾的——「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並且表明你對他們的行為感到喜悅。當你論斷他們時,你同時在實踐上完全贊同並喜愛同樣的行為。因此,上帝在古時定猶太人的罪,因為他們在這種行為中,竟稱撒馬利亞和所多瑪為義,並以他們為安慰,卻同時論斷了他們。Eze 16:51; Eze 16:52; Eze 16:54。


羅馬書 2:21–22

Rom 2:21, 22。「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使徒在這些經文中,似乎是在暗指 Psa 50:16-18 的話:「但上帝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


羅馬書 2:29

Rom 2: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關於最後這句話「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使徒是指人沒有能力去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內在的猶太人,並意在表明,唯有上帝才有權對此事發表意見;這一點得到了同一位使徒在 1Co 4:5 中使用類似短語的證實:「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裡得著稱讚。」使徒在前面兩節經文中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是主。」此外,這一點進一步得到證實,因為使徒在羅馬書第二章中,特別針對那些對自己的聖潔自視甚高、以上帝為誇口、自信能分辨是非、知道上帝旨意、喜愛那更美之事(或如邊註所言:試驗那分別是非的事,Rom 2:18),並自信是瞎子的領路人、黑暗中人的光、愚昧人的師傅、嬰孩的導師,因而自以為有權論斷他人的人。參見第 1 節及 17-20 節。這些事表明,僅憑與那些自稱敬虔的人偶爾交談,就擅自論斷他們為偽君子、缺乏經驗或未曾歸信的人,是一個巨大的錯誤。這一點同樣由 1Co 2:15 得到證實:「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基督徒生命中一切屬於屬靈與神聖生命的事物,在聖經中都被描述為隱藏的,唯有上帝與他自己知道。他們的生命被說成是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但要等到基督顯現的日子,也就是審判之日,才會顯現出來。Col 3:3; Col 3:4。他們的喜樂被說成是他人無法干預的。他們的屬靈糧食被說成是隱藏的。Rev 2:17:「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因此,基督告訴他的門徒,他有食物吃,是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的新名,即他們作為新造的人、作為重生之人所擁有的名字,被說成是除了領受的人以外,沒有人能知道的。Rev 2:17。心,即上帝所注視的事物,其中包含那些使人成為真誠基督徒的屬靈裝飾與恩典,被稱為隱藏的人。1Pe 3:4:「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寶貴的。」

再者:這一點同樣從馬太福音第 13 章關於好種與稗子的比喻中得到證實,第 28、29、30 節(Mat 13:28-30)。「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家主的僕人可以被解釋為牧者,他們由亞伯拉罕的僕人所代表;也由那位為兒子擺設婚宴、差遣僕人去請客的國王比喻中的僕人所代表;由路加福音 14 章中那位擺設大筵席之人的僕人所代表;由家主在遠行時將家務交託給他們的僕人所代表;由路加福音 12 章中等候主人回來的僕人所代表;由同一章中按時分糧給各人的僕人或管家所代表;由毆打同伴的僕人所代表;由為歸家的浪子穿衣、裝飾並餵養的僕人所代表;以及由路加福音 20 章中被差遣去收取葡萄園果子的僕人所代表。那些在那裡照管葡萄園果子的人,與此比喻中照管田間果子的人是同一類人。家主的僕人往往非常自負,認為自己有能力分辨麥子與稗子;但家主說:停下。他比他們更清楚連同麥子一起拔出稗子的危險,因此命令他們讓兩者一齊生長直到收割,並指出那才是做這件事的適當時間。這個比喻清楚地表明,在這方面進行判斷的適當時間,即判斷哪些信徒是真誠的、哪些不是,乃是在審判之日;因此,如果有人現在就擅自做這件事,他們就是在不適當的時間行事。因此,在這種意義上論斷人,屬於上述的禁令,1Co 4:5:「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

當我們如此頻繁地被禁止論斷,以免我們被論斷時,毫無疑問,這是指論斷人的狀態、他們的真誠與虛偽、他們的善惡原則、他們的心靈整體,而不僅僅是特定的行為。因為這項禁令的含義無疑是:人不可從上帝手中奪走他的工作,也不可預先執行審判之日才有的適當事務。在剛提到的經文中,我們被禁止論斷;在哥林多前書中,我們被禁止論斷他人,因為那是時候未到;而在羅馬書第 14 章第 4 節(Rom 14:4),我們被禁止論斷他人,因為我們在其中越過了本分,將上帝的工作攬在自己手中。Rom 14: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以及 Jam 4:12:「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這兩個理由在聖經中被視為反對論斷他人的正當理由,但它們對於反對論斷人心的整體狀態,與反對論斷人心在特定行為上的狀態一樣有力:

1. 判斷人心整體的狀態,確定哪些心是好的、哪些不是,哪些心是真誠的、哪些不是,這與判斷人心在特定行為上的狀態一樣,都是上帝的專屬工作與特權。當認識人心如此頻繁地被歸為上帝的偉大特權時,其中一個主要意圖就是指他認識他們心靈的狀態,即他們是否真誠敬虔。正如彼得在耶路撒冷會議前關於外邦人歸信所說的,Act 15:7; Act 15:8:「上帝就在我們中間揀選了,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上帝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上帝經常宣稱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是其最榮耀的特權之一。這項特權被宣稱為上帝的專屬,特別是與試驗信徒心靈的整體狀態有關時,見 Rev 2:22; Rev 2:23。在那裡,基督威脅要毀滅並最終定罪某些信徒,除非他們悔改;並補充說:「眾教會就知道,我是那鑒察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再者,1Ch 28:9,這項神聖特權在關於判斷心靈整體狀態,以及關於那取決於此的救恩或永遠的毀滅與棄絕時被斷言:「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上帝,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同樣,Psa 7:9-11:「願惡人的惡斷絕,願你堅立義人。因為公義的上帝察驗人的心腸肺腑。上帝是我的盾牌,他拯救心裡正直的人。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因此,試驗人心被說成是上帝的特權,正如爐試煉金銀,而渣滓或卑賤金屬則被淘汰。Pro 17:3:「鼎為煉銀,爐為煉金,惟有耶和華熬煉人心。」因此,詩人在詩篇第 26 篇中祈求上帝根據他的正直與對上帝的信靠來審判他,求他察驗、試驗他的肺腑心腸,不要將他的靈魂與罪人一同除掉,也不要將他的生命與流人血的人一同除掉(第 9 節)。同樣,知道他的跟隨者與自稱信他的人中,哪些是可以信賴的、哪些不是,也是基督特權的一部分,Joh 2:23-25:「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衡量人的靈、察驗人的心是上帝的特權,Pro 16:2; Pro 21:2。將人放在天平上衡量,並說出誰被虧欠,這是屬於他的,Dan 5:27。聖經中將此作為上帝的特權,顯然比將報復視為上帝的特權更為強調;因此,任何人若擅自決定哪些信徒是真誠的、哪些是不真誠的,並在他們之間劃出一條分界線,這比私人的報復更嚴重地侵犯了神聖的特權。

2. 如果我們不應論斷人的理由之一是:這樣做就是在時候未到之前論斷人,因為這件事的適當時間是審判之日;那麼,我們不應擅自論斷信徒的狀態也有充分的理由;因為這是最後審判中一項偉大且主要的工作,也是審判之日的一個特殊目的,即在真誠者與偽君子之間做出公開的區分,在綿羊與山羊之間、麥子與稗子之間、好糧與糠秕之間、金子與渣滓之間進行分離。這在 Mal 3:2 中顯而易見:「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以及 Mat 3:12:「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是的,在聖經中我們所見到的大多數描述中,這就是所提到的全部工作。這就是馬太福音第 13 章中關於好種與稗子比喻的解釋中,所提到的全部工作;這也是基督在馬太福音第 25 章中對審判之日那著名描述中所提到的全部事務;這也是啟示錄第 20 章中那段描述中所提到的全部事務,除了馬太福音第 25 章外,那是聖經中最著名的描述。

是的,當基督禁止我們論斷人時,他主要指的是論斷人的狀態,並對他們進行判決或定罪;因為這才是最恰當的論斷他們,即論斷並定罪他們的人格。我們可以責備一個人所做的許多事,卻不至於定罪或判決那個人,因為那主要是禁止我們扮演人類大審判者的角色,即稱他們為義,或定他們為惡人或義人。

至於那段經文,Jdg 12:6:「他們就問他說:『你說示播列(Shibboleth)。』他若說『西播列(Sibboleth)』,因為說不準,就將他拿住,殺在約旦河的渡口。」雖然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真理,即缺乏經驗往往會導致人在談論實驗性宗教時口齒不清,並犯下嚴重的錯誤與混亂,這可以非常恰當地比作以法蓮人在發音「示播列」時的失敗;但我們不能由此推論,我們有權根據我們認為他們是否正確表達屬靈與實驗性語言來論斷人的狀態,就像我們不能推論我們有權像他們處理「示播列」發音錯誤那樣去對待人。我們不能將此推論延伸得那麼遠,因為這裡主要預表的並非假信徒的語言,正如它在世上同為信徒的耳中所聽到的那樣,而是在他們的審判者,以及與他一同審判的聖徒耳中所聽到的那樣,即在他們從這個世界進入下一個世界的過渡中,或者當他們試圖從這個世界進入天上的迦南時。在基督的耳中,除了真正的迦南人,沒有人能學會迦南人的語言,正如除了從地上買贖來的人以外,沒有人能學會那十四萬四千人的歌一樣。所缺乏的是心與實踐,它們是那首歌的核心部分;而心與實踐的語言,正是基督徒語言的核心部分。這些就是我們經常被告知,將來信徒將要被那位鑒察人心、試驗肺腑,並照各人行為報應各人的主所審判的事物。

當基督和他的使徒如此強烈地警告不要論斷他人時,他們無疑特別是指論斷人的心。當時的基督徒明白這是被嚴格禁止的事,是一種被標記為極其狂妄的行為;這一點由使徒雅各在書信第二章第四節(Jam 2:4)引入他所說的話的方式得到證實;在談到他們偏袒穿華麗衣服的人而輕視穿破爛衣服的人時,他說:「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十一個門徒,儘管他們都是真正的歸信者,卻不知道猶大是否也歸信了,並一直認為他是歸信的,儘管他們有如此充足的機會與他交談,而基督自始至終對待他就像對待一個真正的門徒一樣,甚至差遣他去傳福音,因為他在其中是以可見教會牧者的身份行事。他當時並沒有以全知的審判者身份行事,而是為他的門徒和牧者樹立榜樣,教導他們如何在可見教會中行事。詩人,儘管是一位如此智慧的人,一位對上帝的話語如此熟悉、經驗如此豐富的人,卻沒有發現亞希多弗不是一個歸信者,儘管他與他相識已久且關係密切,但他一直將他視為聖徒,一位傑出的聖徒,並以他為樂。Psa 55:13; Psa 55:14:「不料是你,你原與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我們素常彼此談論,以為甘甜;我們與群眾在上帝的殿中同行。」

此外,聖經從未指示我們主要根據人對自己經歷的描述來論斷他們,而是主要根據他們的行為;顯然,使徒們論斷基督徒的真誠,並非主要根據他們對心靈中工作方式的描述,而是根據他們的行為。

「示播列」這個詞的含義似乎也暗示了同樣的事情,即「麥穗」。這似乎暗示了果實或麥穗,是區分耶弗他的真朋友與偽君子,或區分麥子與稗子的主要特徵。最終我們將被果實所審判;我們的果實將在天平上被衡量,如果被發現虧欠,我們將被殺在約旦河,永遠無法進入迦南。根據以法蓮的方言,麥穗被稱為「西播列」,因此那是耶弗他敵人的果實名稱;但根據基列的方言,「示播列」是耶弗他朋友的果實名稱。因此,這意味著如果最終我們的果實被發現不是基督朋友的果實,而是他敵人的果實,我們將被殺。

魔鬼雖然比我們看見和聽見更多人的行為與言語,且擁有無與倫比的經驗,但似乎極有可能他並不知道誰是歸信的,誰不是。因此,他不知道彼得已經歸信,所以希望推翻他。同樣,他不知道約伯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是一個完全正直的人;他對此表示懷疑,儘管他是一位如此傑出的聖徒,他懷疑他在試煉中是否會失敗(除非我們假設魔鬼尋求推翻特定的基督徒,僅僅是因為他尋求推翻上帝的教會,他盡其所能去摧毀它,儘管上帝已應許它永遠不會被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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