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42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第22章
路加福音 — 第 22 章

路加福音 22:31

路加福音 22:31。「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這句話的真實含義似乎是:在神的護理中,神命定撒但在此時要格外地尋求並渴望得著你們,其目的在於藉著他的試探,將你們像篩麥子一樣篩過;也就是說,要在你們與你們的敗壞、驕傲和自信之間做出分離,正如麥子藉著篩選與糠秕分離一樣。這正是彼得和其他門徒當時所受試煉的結果;他們被篩過、被潔淨,並像經過火煉的金子一樣,比以前更加光亮。這裡所說的並非撒但想要得著他們的目的,而是神命定撒但去得著他們的目的。撒但想要得著聖徒,其目的並非為了篩選他們、潔淨麥子中的糠秕,而是為了毀滅他們。

路加福音 22:44

路加福音 22:44。「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這是祂的第二次禱告。祂比第一次禱告得更加懇切;但我們不能合理地認為,這意味著祂比之前更祈求那杯離開祂,因為這是在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力量之後(如前一節所述)。這位天使從天上來到,其使命就是加添祂力量,使祂能更甘心地拿起那杯並喝下去,並走完擺在祂面前那對祂而言極其可怕的苦難;因此我們必須假設,由於這緣故,基督在其中得到了更大的加力。雖然基督在得到這加力後,似乎比之前更清楚地看見了祂的苦難,這導致了那樣的傷痛,但祂得到加力正是為了讓祂能面對那更大的異象,祂有了更大的力量與勇氣去對抗並搏鬥那些可怕的預感;祂承受苦難的力量隨著祂的苦難而增加。既然這位天使是來加添祂勇氣以走完苦難之路,且基督知道這一點,我們必須假設,基督現在回應祂在第一次禱告中對神所說的話,在此已表明這是神的旨意,祂應當喝那杯;因此,不應認為祂在隨後立即比之前更懇切地祈求那杯離開祂;若祂這樣做,與馬太福音對這第二次禱告的記載完全不符。其他福音書對基督這第二次禱告的記載,連同約翰福音 12:27-28 與希伯來書 5:7,有助於我們理解這禱告的內容。事實上,當馬可福音記載這第二次禱告時,他說「祂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可 14:39)。但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我們不應理解為祂說了所有相同的字句,而是指祂前一次禱告的後半部分,即「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馬太福音的記載如下:太 26:42,「祂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祂第二次禱告時,彷彿已經從神那裡領受了啟示(自祂上次禱告後),知道神的旨意是那杯不能離開祂;而路加福音告訴我們這是如何發生的,即藉著從神那裡來加添祂力量的天使;因此,雖然祂現在禱告得比先前更懇切,但祂只是祈求神的旨意得成全,即不僅是在祂的苦難中,更是在苦難的果效與果實中;祈求神能如此安排,使祂藉著苦難所要達成的目的與旨意得以實現,即歸榮耀給祂的名,特別是藉著祂所揀選之人的救恩與幸福,彰顯祂恩典與慈愛的榮耀。基督在得知並確定這是神的旨意,祂必須喝那杯之後的第二次請求,與祂在約翰福音 12:27-28 中因同樣緣故所作的第二次請求相呼應。第一次請求與此處相同,且處於同樣的困境中:「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隨後祂在內心確定,正如現在一樣,神的旨意必須成全,否則祂就不能從那時候被救出來。「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隨後祂的第二次請求是:「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因此,這就是馬太福音所記載的第二次請求的要旨,祂在第三次也說了同樣的話。路加福音 22:44 記載「祂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這似乎就是使徒在希伯來書 5:6-8 所指的「大聲哀哭,流淚」:「就如神在別處又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神,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所懼怕的,以及祂在那些禱告與懇求中祈求脫離的,祂以如此懇切與傷痛向那能救祂免死的神獻上,為的是父的旨意得以成全,祂的榮耀得以在祂的苦難中達成,那就是祂能從死亡中得救——雖然祂必須喝那杯並經歷死亡,但祂不至於被吞滅;祂在如此巨大的試煉中不至於失敗與沉淪,而是能得勝。正如詩篇 69:14-15 中所描述的基督禱告,祂祈求祂的心在最後的受難中不至於完全崩潰,並祈求這受難能有效地達成神的旨意與所預定的榮耀目的。如果祂失敗了,一切都將失敗,整個救贖大計將完全挫敗。人子基督耶穌在如此非凡且可怕地看見祂所要喝的杯時,並沒有倚靠祂自己軟弱的人性來支撐,而是仰望神以求支持。如果祂在那場痛苦的試煉與可怕的衝突中沒有得勝,祂就永遠不會從死亡中得救(因為祂的復活是我們從墳墓中得釋放,是我們得勝、成全並滿足神旨意的憑據);那麼一切都將失敗,我們也永遠不會被救贖。我們的信心將是徒然的,我們仍將死在罪中。基督所祈求的,以及祂所蒙應允的,正是以賽亞書 49:8 中提到的那兩件事。當基督祈求從死亡中得救時,祂並非以私人身份,而是以共同的元首身份。祂從死亡中得救,實際上就是所有選民的得救。因此,這位大祭司(因為在希伯來書該處稱祂為大祭司,見前一節)將禱告與懇求連同祂的祭物一同獻上,正如猶太人習慣所做的那樣。祂將大聲哀哭與流淚與祂所流出的血混合在一起,在傷痛中俯伏在地,祈求那血的果效與目的得以達成。如此懇切、痛苦的禱告與祂的血一同獻上,祂那無限寶貴且具功德的血與祂的禱告一同獻上。這樣的禱告該是何等有效!那些在這些懇求中有份的人,該是何等確信自己的救恩!

基督在這些大聲哀哭與流淚中,在血汗中與神摔跤,為的是祂的苦難能在選民的救恩上取得成功,祂給我們留下了榜樣,我們應當如何尋求自己的救恩,以及我們所照顧之人的救恩;即像摔跤、搏鬥、極其痛苦地與神爭戰。參見箴言 2 章開頭。當基督在路加福音 13:24 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時,原文中「努力」一詞是 agonizesthe,即「痛苦地搏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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