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42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第07章
路加福音 — 第 7 章

路加福音 7:37

路加福音 7:37。「那時,有個城裡的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這個女人似乎先前是一個普通的妓女,那珍貴的香膏是她留著用來膏抹自己,以取悅她的情夫,特別是用來膏抹她的頭髮,這被視為婦女特殊的裝飾;而現在她將其用作擦拭基督腳的毛巾;既然她已經悔改,不再需要以那種方式使用那昂貴的瓶子,也不再需要裡面珍貴的香膏,她就打破瓶子,將香膏澆在基督身上。


路加福音 7:41–42

路加福音 7:41, 42。「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基督清楚地暗示祂就是那位債主,或者說祂就是那被得罪的對象;因為祂是赦免債務的那一位:路 7:48, 49,「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而祂正是債務人因債務得赦免而愛的那一位:路 7:44-47,「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洗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給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如果基督是債主,祂就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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