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23:26
代上 23:26。因此,儀文律法在基督降臨前已部分地被更改了。根據摩西律法,利未人的職事很大程度上在於搬運會幕及其器皿與器具(民 3 及 4 章);但當聖殿建成後,這項職事便停止了,並被大衛廢除,因為那項工作已不再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大衛給了他們新的條例,並指派了新的工作,這表明儀文律法是可更改的。如果它可以在部分上被更改,那麼它就可以在整體上被更改;如果大衛可以廢除某些條例,那麼大衛的真體——基督,就可以廢除一切(耶 3:16;耶 3:17,以及賽 56:3;賽 56:4)。在代下 23:18 中,大衛的條例被提及,其效力與摩西的條例並列,作為他們公開敬拜的準則。參見賽 51:4 的注釋。
代下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