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文集

聖經注釋(biblesupport) · 03 利未記
利未記第14章
利未記 — 第 14 章

利未記 14:12–18

利 14:12-18。祭物要連同油獻給神。它們要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在羔羊被殺、血在耶和華面前流出後,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油。同樣,基督的祭物是藉著聖靈、藉著神聖的愛——對神的愛與對人的愛——獻給神的,這聖化了祭物並使其產生功效。血與油在應用於長大痲瘋者之前,都先獻給了神。因此,不僅基督的血在應用於罪人之前先呈獻給神,祂那無量受賜的愛之靈,在流向罪人並在成聖中傳遞給他之前,也先流向了神。在應用時,血與油都被塗在要得潔淨之人的右耳上,以潔淨耳朵,使人能聽從神的命令與勸告,以及福音的邀請;塗在右手的大拇指上,以潔淨我們作工的手;塗在右腳的大拇指上,以潔淨我們行走的腳。血的應用是為了潔淨耳朵或心、手或手所作之工、以及作為行走之路的腳所犯之罪的罪咎。隨後塗抹的油象徵著聖靈對他們的成聖。血與油先被應用於耳、手、腳,然後油被澆在長大痲瘋者的頭上,這象徵著人先稱義,然後成聖,最後得榮耀,正如澆油在頭上被用作受任於某種崇高、尊貴職分與偉大尊嚴的標記,如先知、祭司或君王,正如聖徒得榮耀時被立為神的君王與祭司;且正如耳朵被聖化以聽從神的命令,手被聖化以作神的工,腳被聖化以行神的道,然後才澆油在頭上,這表明聖潔的行為是通往榮耀的唯一途徑。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