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有些人對為基督而有的真正膽量有很大的誤解,他們對基督徒的熱心也有同樣的誤解。熱心確實是一團火焰,但卻是甜美的火焰;或者說,它是甜美火焰的熱度和熾熱。因為它所發出的火焰,無非是神聖之愛或基督徒之愛的火焰;這是人或天使心中最甜美、最仁慈的事物。熱心是這火焰的熾熱,它熱切而有力地朝向其目標的善,以渴望和追求的方式,並因此反對與之相悖並阻礙它的惡。確實有反對,而且是強烈的反對,這是它的一部分,或者說,是它的伴隨物;但它是針對事物而非人。對人的苦毒絕不是它的一部分,反而與它截然相反;以至於真正的熱心越溫暖,越高漲,人就越遠離這種苦毒,對惡人和善人都充滿愛。正如剛才所觀察到的,它在其本質和精髓上,無非是基督徒之愛的精神的熾熱。至於它對事物的反對,首先且主要是針對擁有這種熱心的人自身內在的邪惡事物:針對他自己心中(因為這些最顯眼,也是他最需要處理的)上帝和聖潔的敵人;其次才是針對他人的罪。因此,真正的基督徒熱心,絕不與那溫柔、良善、慈愛、像小孩子、羔羊和鴿子般的精神相悖,而是完全符合它,並傾向於促進它。
但要特別談談我一直在說的這種基督徒精神,它體現在饒恕、愛和憐憫這三件事上;我會指出,聖經對這三者作為每個基督徒性情和品格的絕對必要性,都非常清楚和明確。
對於饒恕的精神,或寬恕傷害的傾向,聖經是如此明確。基督將其作為負面和正面的證據賜給我們;並明確教導我們,如果我們有這樣的心志,這就是我們自己處於被饒恕和蒙恩狀態的標誌: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心志,我們就沒有得到上帝的饒恕;他似乎特別關心我們應該好好注意這一點,並始終銘記在心:(太 6: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 6:14-15)「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基督在另一個時候再次表達了同樣的意思,(可 11:25-26),又在(太 18:22)到結尾,用那個欠主人一萬他連得卻不肯饒恕同伴一百銀子的僕人的比喻,因此他被交給了受刑的。在比喻的應用中,基督說,(太 18: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至於所有真正的聖徒都具有愛心、仁慈和樂善好施的性情,聖經的記載非常清楚和豐富。使徒告訴我們,如果沒有它,即使我們能說人與天使的方言,我們也只是鳴的鑼、響的鈸;即使我們有先知講道之恩,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但若沒有這種精神,我們就什麼也不是。在新約中,作為辨識真基督徒的標誌,沒有任何一種美德或心靈的傾向,比它更經常、更明確地被強調。它常常被給予作為一個特別顯著的標誌,藉此所有人都可以認識基督的門徒,藉此他們也可以認識自己;它常常被列為負面和正面的證據。基督以卓越的方式稱愛的律法為他的誡命:(約 13: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又(約 15: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又(約 15:17)「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又說,(約 13: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又(約 14:21)(仍然特別指他稱之為他的誡命的這條)「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那位蒙愛的門徒,他自己就充滿了這種甜美的性情,在他的書信中大量地強調了這一點。在使徒中,沒有人像他那樣,為信徒們列出如此多的明確恩典標誌來檢驗自己;在他的標誌中,他幾乎只強調基督徒之愛的精神和相應的實踐:(約壹 2:9-10)「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壹 3:14)「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 2:18-19)「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在上帝面前可以安心。」(約壹 2:23-24)「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 4:7-8)「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約壹 4:12-13)「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我們裡面,因為他將他的聖靈賜給我們了。」(約壹 4:16)「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約壹 4:20)「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呢?」
聖經也盡可能清楚地表明,沒有人是真正的聖徒,除非他們的真實品格是:他們有憐憫和幫助貧困、缺乏和受苦的同胞的傾向:(詩 37:21)「義人卻施恩不倦。」(詩 37:26)「他終日施恩借貸。」(詩 112:5)「施恩與人、借貸與人的,這人蒙福。」(詩 37:9)「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箴 14:31)「憐憫貧窮的,就是尊敬主。」(箴 21:26)「義人施捨,毫不吝惜。」(耶 22:16)「他為困苦和貧窮的伸冤,那時就得享福樂。這豈不是認識我嗎?這是耶和華說的。」(雅 1:27)「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等等。(何 6:6)「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太 5:7)「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林後 8:8)「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乃是藉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真實。」(雅 2:13-16)「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約壹 3: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基督在他對審判日的描述中(太 25:1-46)(這是聖經中最詳細的描述),表明那日的審判將根據人們是否具有憐憫的心志和行為來進行。基督給出這樣一個關於那日過程的描述,其目的顯然是要讓所有跟隨他的人都明白,除非他們有這樣的心志和行為,否則在那日就沒有希望被他接納和認可。因此,我們應該具備這種理解。我們在聖經中發現,義人和憐憫人是同義詞,(賽 57:1)「義人死亡,無人放在心上;虔誠人被收去,無人思念,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
因此,我們看到聖經的證據是多麼充分、清晰和豐富,證明那些真正蒙恩的人,都受耶穌基督那羔羊般、鴿子般的聖靈所管轄,而這正是福音救贖恩典的本質和卓越特徵,也是真基督信仰的純正精神。因此,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斷定,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情感都伴隨著這樣一種精神,而這正是真基督徒的敬畏與盼望、憂傷與喜樂、信心與熱心的自然傾向。
沒有人會誤解我的意思,以為真正的基督徒沒有絲毫相反的精神殘餘,也絕不會在任何情況下做出與這種精神不符的行為。但我肯定,而且將會肯定,直到我否認聖經的價值為止,基督徒身上屬於真正基督信仰的一切,都具有這種傾向,並朝這個方向運作;而且地上沒有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在這種精神的普遍影響之下,以至於他可以恰當地以此為名,這確實是他真實而公正的品格。因此,傳道人和其他人,沒有基督的授權去鼓勵那些品格和行為與此相反的人,讓他們認為自己已經歸信,因為他們講述了關於光照和啟示的動聽故事。這樣做,他們就是將自己的智慧置於基督之上,並在沒有,甚至違背基督所宣告的、所有人都應藉以認識他門徒的規則來判斷。有些人將宗教過於看重某些轉瞬即逝的光照和印象(特別是如果它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和順序出現),而很少看重人的精神和性情,以至於他們極大地扭曲了宗教,形成了與聖經所描繪的基督信仰截然不同的觀念。聖經不認識那種卑劣、自私、乖戾和好爭的真基督徒。沒有什麼比一個脾氣暴躁、冷酷、封閉、傲慢、惡毒的真基督徒更荒謬的了。我們必須學習如何使人符合規則,而不是使規則符合人,以至於我們扭曲和拉伸上帝話語的規則,以容納我們自己和我們的一些鄰居,直到我們使它們完全失效。
的確,對於這些事以及其他事,必須考慮到人的天生性情;但不能容許那些曾經是狼和蛇的人,在沒有心靈精神顯著改變的情況下,就被認為已經歸信。真正的歸信所帶來的改變,通常在一個人以前最明顯的罪惡方面,是最顯著和可感的。恩典對於抑制和治死那些與所說的精神相悖的罪,其傾向與治死醉酒或淫蕩的罪一樣強烈。是的,聖經將福音恩典所帶來的改變,特別表現為前一種改變:(賽 11:6-9)「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必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熊同食;牠們的崽子必一同躺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 65:25)也有同樣的意思。因此我們發現,在基督教會的初期,歸信者在這方面有顯著的改變:(多 3:3)等,「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到了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又(西 3:7-8)「你們從前在這些事上行過,就是住在罪中。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就是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